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自然人偷税漏税量50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自然人偷税漏税量50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一个公司偷税漏税的形式表现有哪些?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6)不办理税务登记。
  
  
  (7)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8)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
  
  
  (9)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10)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11)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
  
  
  (12)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现而今,在我国有些行业的经济收入确实是非常的畸形的,比如说在影视行业,偷税漏税500万跟当事人的年收入相比可能根本就是不成正比的。另外,偷税漏税500万并不一定就会面临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境地。发现以后能够积极主动补交税款,并接受行政处罚的,司法部门就不再追究投诉人的刑事责任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买卖合同争议究竟应该怎么解决
      买卖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事项、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方面。双方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以及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并且要关注对方当事......


·其实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一直以来就是在房地产市场当中难以解决
      其实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一直以来就是在房地产市场当中难以解决的一个问题。因为首先引发房产纠纷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而且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开发......


·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一、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


·一、在我国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
      一、在我国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申请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除合同人员基本情况___......


·交警部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行政机关,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交警部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行政机关,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我国是法治社会,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都......


·行政诉讼伤残鉴定驳回应该如何办理
      行政诉讼伤残鉴定驳回应该如何办理申请复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


·赔偿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赔偿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依法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


·传播性病罪的表现形式是怎么样的?
      传播性病罪的表现形式是怎么样的?一、传播性病罪的表现形式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


·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
      婚姻的破裂双方为了避免损失更多的利益就会选择离婚,如今是法治社会,因此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一般在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集中在关于房产的分割......


·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使用证据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使用证据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使用证据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商标所有人提供的使用证据应当在提出撤销商标申......


·试用期内辞职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我们知道,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期间的,法律也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想要的工资的。但有的单位却在劳动者辞职的时候,不予支付这个试用期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