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需亲子鉴定付抚养费的说法合理吗?

一、需亲子鉴定付抚养费的说法合理吗?
  
  
  需亲子鉴定付抚养费的说法是合理的。如果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的提出做亲子鉴定的,这种说法是合理的。申请亲子鉴定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根据报告结果来决定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如果需要支付抚养费用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可。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四、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我国法律中有规定,不是亲生孩子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的是可以不履行抚养的义务的,标题中提到的情况是可以先做亲子鉴定之后,确认是自己的孩子的再支付抚养费用。如果在支付的过程中认为支付周期以及金额有不妥当的地地方,可以想法院申请做出相应的调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合同生效,将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样,如果合同无效,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具体来说,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呢?如果......


·一、交通事故后驾驶证降级还可以增驾吗?
      一、交通事故后驾驶证降级还可以增驾吗?交通事故后驾驶证降级是还可以申请增驾的;申请增驾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


·判刑一年要送监狱吗新刑法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由于一些地区比较落后,导致很多人为了到大城市工作,把小孩留在老家,形成留守儿童。由于这类儿童缺少父母的监管,性格孤僻,容易走上违法犯......


·购买公司债券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如何防范?
      购买公司债券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如何防范?公司债券是企业募集资金的一种方式,而对于投资者而言,便是一种投资方式。既然是投资,就肯定会有风险。......


·涉外婚姻指的是什么?涉外婚姻办理程序有哪些
      涉外婚姻指的是什么?涉外婚姻办理程序有哪些目前,经济全球化进展加快,各国之间也联系越来越紧密,因为工作等原因,我们身边的外国人也是随处可见。不......


·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一个月工资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一个月工资标准是多少?公司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规......


·合同成立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成立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合同成立要满足什么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


·一、醉驾上高速罚款多少钱,如何规定的?
      一、醉驾上高速罚款多少钱,如何规定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5年是什么情况?
      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5年是什么情况?房地产开发商从国家或者集体的手里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才有资格进行楼盘的建设,简单的说就是获得许可证后才能进行......


·入户盗窃金额减半的情形还需要受到处罚吗?
      一、入户盗窃金额减半的情形还需要受到处罚吗?入户盗窃金额减半的情形还是要正常受到处罚的,如果金额减半需要判断减半后的金额在哪个区间内再继续相应......


·新刑法死缓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我国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已经在2015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刑法修正案中对死缓的内容做了一些修改。那么修改后的新刑法死缓两年执行的规定是什么意思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