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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审查起诉法律意见书有哪几部分组成

一、不予审查起诉法律意见书有哪几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
  
  
  2、致送
  
  
  单位(或人)的称谓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明接受文书的单位名称或人的名称。如:"××有限责任公司""尊敬的××国××××先生(女士)""××董事长"等。
  
  
  3、说明
  
  
  解答内容的缘起和依据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么内容,即就提出的什么问题予以答复,这是法律意见书的开头部分。
  
  
  (二)正文
  
  
  这部分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部分。正文通过法律、法规来详细解答询问人所提出的问题。一般而言,这一部分需要进行严密的论证,科学的分析,从而给询问人一个圆满的答案。正文的内容既可单列一项,就问做答,也可以分为若干个问题,用分题标号形式一一作答,具体如何写,要根据询问人所提问题的多少来决定。
  
  
  (三)结尾
  
  
  正文写完之后,一般应另起一段,用几句话对所述问题进行总结,加以概括,起到归纳全文的作用。最后在文末右下角写出律师的工作单位、职务及姓名,并注明制作日期。
  
  
  (四)附件
  
  
  法律意见书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列出附件名称,并编好顺序。
  
  
  (五)落款
  
  
  一般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也可是企业法律顾问个人署名;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时,其负责人应签名,以示负责、署名之下是送呈时间。
  
  
  二、撰写法律意见书注意事项
  
  
  撰文前首先要做好调查工作,即针对提出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寻找有关法律依据,参阅有关文件、规定、批件,到实际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查询等。
  
  
  答复要准确,法律依据充分。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必须做好先期准备工作,寻找出有关适用的法律依据,对问题经过梳理、分析、比较对照,从中归结出正确的答案,做到合理合法,切实可行。
  
  
  合理安排好表达内容的逻辑结构。一般来说,重要的关键性的问题应放到前头说明,次要问题可放到后面去写,有主有次,重点突出,使人读后一下就把握了重点,留下深刻印象。此外,还要注意分论点与论据、分论点与总论点之间的密切联系,使其证明的层次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链形结构,从而集中、有力地突出所要说明的问题。
  
  
  法律意见书的制作,既要符合我国的法律,又要照顾国际上通行的习惯做法。法律意见书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它的内容及质量,由此必须对其反复研究,在高质量上狠下功夫。
  
  
  几乎没有犯罪嫌疑人自己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向人民检察院递交相关的法律意见书的,任何情况下,法律意见书的基本格式以及写作要求都是一样的。可是,为什么要申请人民检察院不予审查起诉的原因因案情而决定,法律意见书只是对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起到参考性的作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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