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本罪的对象为毒品,即本法第357条所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禁止非法持有的毒品而故意持有。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如何处罚?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法条如下,依据我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 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 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痛痛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的时候,需要看具体持有毒品的数量是多少,通常要求持有毒品数额达到较大标准,而这个时候就需要考虑到毒品的种类了。若持有毒品数量很少,那只能当做一般的违法行为处理,而不能直接认定构成这里的非法持有毒品罪。另外一旦被认定构成此罪的,往往也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情节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协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协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


·民法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的条件有:(一)主体条件:必须......


·关于非法集资财务有罪吗?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非......


·按诉讼标的计算诉讼费标准是多少?
      按诉讼标的计算诉讼费标准是多少?一、按诉讼标的计算诉讼费标准是多少?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


·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及其代理机构需要严加规范,重点解决收费标准不统一问题。不动产登记需要申请人提供必要的登记资料。对于其中的《不动产权籍......


·如何行使夫妻共同财产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实双方都是有使用权的,但毕竟其中会涉及到一些价值很大的财产,例如房产、车辆,那么在行使财产权的时候,就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


·我国关于邀请招标是什么?
      我国关于邀请招标是什么意思一、我国关于邀请招标是什么意思?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性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招标投标两种方式之一。邀请招标,是......


·一般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是多少?
      夫妻在离婚时候会考虑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有许多的当事人会根据孩子的年龄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就是为了解决以后不必要的麻烦,那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是否一样?
      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是否一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许多事物都需要证件证明,于是就出现了大大小小许多的证明。比如土地证明、房产证这两者就......


·可以在股权质押的状态下转让股权吗
      可以在股权质押的状态下转让股权吗?一、《物权法》相关法条的规定《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集资诈骗的中间人是否构成犯罪
      随着网络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但是也有不法人员利用网络来实施犯罪行为,例如犯罪人员利用网络来实施集资诈骗。集资诈骗中有一种形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