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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不免要走一趟

人生中不免要走一趟,生老病死是很必然的。通常情况下老人家知道自己要走了,都会立下遗嘱走后办好身后事。他/她也想自己走的安心,所以会事先立下遗嘱没异议情况下家人都会签名确认这份遗嘱的明细情况是没问题的,但是这份遗嘱到了法院是判定有效的。那么老人手写遗嘱的情况下要怎么被判为有效呢?总共有三种形式可以参考,其一:有公证过的遗嘱,由于公证过的遗嘱,就是遗嘱人经过公证机关的有关部门办理过遗嘱情况下。根据我国的《公证法》第二条有规定到,公职是指由公证机关的工作人员按照自然人、其他合法组织的申请以及法人。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经过法律同意的事实以及立下遗嘱的文书真实性,都是可以经过公证的。而经过公证的遗嘱都是本身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的,还能为了预防纠纷,能够减少诉讼,而立下遗嘱的最好能够采用公证的形式加之处理会更好的。其二就是上述中提及到的手写遗嘱是否有效了,手写遗嘱就是自书遗嘱的形式,自书遗嘱就是要立下遗嘱的一方由自己亲手写的遗嘱,便能成为自书遗嘱了。而自己书写出来的遗嘱,必须要由遗嘱人自己亲笔加上签名,以及需要写上具体的日期,例如年月日。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的规定,如果公民是在遗嘱中有提及到其死者之后的财产分配问题的,然后按照这个遗嘱以及本人都是这个意愿都是这样分配财产的,并且本人都有签名加上具体日期年月日,而且这份遗嘱没有设立相反证据,是能够按自己写遗嘱来对待的。其三的形式就是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按照由录音机或者其他录音的方式录下来的遗嘱,而这个录音遗嘱也必须要是立遗嘱者亲口所录的,但是这种立遗嘱的形式会容易被他人冒充,或者容易被剪辑了某些想要剪辑的人,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如果采用录音遗嘱时候,能够有两个或三个见证人在场证明,既可以不被他人冒充或被剪辑过,也可以证明该条录音遗嘱的真实性以及具有实效性。因此,就算立下遗嘱的人是采用手写遗嘱的方式,只要是立下遗嘱者有确认签名以及写上具体的日期如年月日,和按照个人意愿的确与遗嘱所写一样,以及经过有关部门的公证过,老人所手写的该份遗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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