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天津企业产房屋继承的问题规定有哪些?

天津企业产房屋继承的问题规定有哪些?天津企业产房屋继承的问题规定有: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只有遗产才可以被继承,而租赁的房屋不是遗产,因此不能继承。房屋只有购买并归属于你父亲之后,才能作为遗产继承。二、房屋继承的顺序是什么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天津企业产房屋继承的问题在公司法中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企业的房产是不能进行继承的,因此也就不涉及继承的一系列问题,但是如果租期还没到原企业房屋的承租人去世的需要优先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执行,但是这些行为都必须建立在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医疗技术过失以及判断标准是怎样?
      医疗技术过失以及判断标准是怎样?一、医疗技术过失指行为人因技术水平和经验不足所致的医疗过失。特点:?行为人在医疗过程中是尽职的;(过失是行为人......


·很多外地人到北京打工,在基本的吃穿住行中,住一直是非京籍人员
      很多外地人到北京打工,在基本的吃穿住行中,住一直是非京籍人员的头疼之处。很多务工人员都会因为资金缺乏都会选择租房。但是对于那些手头少有足够买......


·上海车船税新标准规定
      上海车船税新标准规定上海车船税新标准规定以乘用车来说,在2012年以前,对于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只分为两档,即1.0升(含)以下排气量的微型客......


·私下签订股份合同有效吗?
      有效,一般情况下,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


·上班期间滑倒摔伤算工伤吗?
      上班期间滑倒摔伤算工伤吗1、属于工伤的。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盗窃与侵占的区别都有哪些
      盗窃达到了一定数额或者情节被认定的是盗窃罪,而侵占行为则会被认定为侵占罪,不得时候有些情况下人们会将这二者搞混,确实是存在了一定的相似之处,......


·判刑判拘役是案底嘛2023
      判刑判拘役是案底嘛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一、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驰名商标好申请吗1、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商标是商品与商标标识的统一体,商......


·侵犯名誉权的精神抚慰金标准是多少?
      侵犯名誉权的精神抚慰金标准是多少?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


·离婚后能不能重新申诉分割财产离婚后可以能重新申诉分割财产
      离婚后能不能重新申诉分割财产离婚后可以能重新申诉分割财产,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所需资料是什么?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所需资料是什么一、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所需资料是什么1、公司注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