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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占用耕地赔偿标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农村耕地被私自占用的情况,一般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占用者是需要给予土地所有者一定数额的补偿费进行补偿的。但是,对于一般的平民老百姓来说,很多人都不清楚国家对于补偿数额标准的规定。那么在不清楚赔偿标准的情况下,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普通老百姓就很容易成为利益受损的一方。因此,就需要了解清楚我国法律对于占用耕地赔偿费的明确规定。只要清楚这些规定,在自有耕地被占用是,才不会吃亏。那么,国家法律是对于耕地补偿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于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进行了详细说明。占用耕地赔偿费由三部分组成。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土地补偿费一般情况下,土地补偿费是被占用的耕地在被占用前三年里的年平均产值的六倍到十倍。二、安置补助费一般情况下,安置补助费是需要按照将要安置的人口数量来计算的,而将要安置的人口数量,根据被占用的根底的数量除以该耕地被占用的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数量来计算。一般来说,每个将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补助费,是该耕地在被占用前三年里的年平均产值的四倍到六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每公顷不得超过被占用前三年的年均产值的十五倍。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于被占用耕地的补偿费并没有详细规定的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数量一般都是由各省、各自治区和各直辖市进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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