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还会被提审么?

一、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还会被提审么?
  
  
  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还会被提审。由侦查单位负责提审嫌疑人(不能叫嫌疑犯),如果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未移交检察院之前,都由公安机关负责提审;如果是检察院负责侦查的,由检察院负责提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所以批捕时间最长可达37天。
  
  
  适用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逮捕的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二、逮捕程序是怎样执行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71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执行逮捕必须由两名以上的公安人员进行。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宣布对其依法逮捕。然后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盖章。被逮捕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执行逮捕的人员应当予以说明。被逮捕人如果拒捕,执行人员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武器。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如果因被逮捕人死亡、逃跑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逮捕或逮捕未获的,应当立即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71条第2款规定,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如果是公安机关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由公安机关通知。
  
  
  《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如犯罪行为没有发生或者被逮捕的人不构成犯罪的;虽有犯罪行为,但罪行轻微,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虽然是被逮捕人所为,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足以防止社会危害性,因而没有逮捕必要的,等等。
  
  
  公安执法人员在进行逮捕犯罪嫌疑人期间应当提前准备好相关逮捕证明和材料,在执法办公时就可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同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明应该谨慎维护好,抓住切实有力的证据和犯罪证明,保障社会和谐。对于广大群众来说更应当遵纪守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抚养权的纠纷问题有哪些
      父母要是离婚的话,那么最可怜的就是未成年子女了。此时家庭不完整,而自己也只能跟随父或母一方生活。这种时候围绕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也比较容易产生纠......


·软件著作权权利保护期如何规定的
      软件著作权权利保护期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 ......


·公安机关的经侦抓人后会批捕吗?
      一、公安机关的经侦抓人后会批捕吗?会的,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


·财产诉讼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财产诉讼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财产诉讼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的,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要求进行民事赔偿......


·网络诈骗案结案最长期限
      从立案侦查开始警方已经开始调查,直到抓到犯罪分子后才交由法院进行审判,最后进行结案,按照以往的案件规律,一般在8个月左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计件工资存在加班工资的情形吗?
      计件工资存在加班工资的情形吗?即使是计件工资制,仍然存在加班工资。但是支付是有原则的。(1)劳动者在规定劳动时间内没有完成定额任务,因此延长工作......


·抚恤金是什么意思?
      抚恤金是什么意思?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


·离婚后又诉讼要小孩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又诉讼要小孩抚养权可以吗?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


·北京违规停车罚款多少
      北京违规停车罚款多少北京违规停车罚款多少交通法规规定:“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


·分居后出轨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
      夫妻分居两年以上如果离婚,需要证明夫妻确实存在分居情形,那具体该如何证明夫妻分居?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在分居期间出轨的情形,那么分居后出轨能......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是
      ?一、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是怎样的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