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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书样本的内容有哪些?

一、司法鉴定书样本的内容有哪些?
  
  
  司法鉴定书样本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委手人的基本信息、鉴定的主体、鉴定时间及地点、鉴定的结果、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司法鉴定文书简称鉴定书,是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 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后为表达鉴 定意见而制作的文书的总称。由具有相关执 业资格的鉴定人制作,要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和鉴定程序,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要求制作,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符号和 文字。 2016年11月21日,司法部发布了《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号文件),其中包含了司法部制定的《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意见书》、《延长鉴定时限告知书》、《终止鉴定告知书》、《司法鉴定复核意见》、《司法鉴定意见补正书》和《司法鉴定告知书》等7种文书格式。
  
  
  二、法律依据
  
  
  第三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包括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第三十五条 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存档。
  
  
  第三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文书。
  
  
  第三十七条 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过程或者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询问的,司法鉴定人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
  
  
  第三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应当按照规定将司法鉴定文书以及在鉴定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司法鉴定,一般应当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出,并在司法机关规定的有鉴定权限的医疗医疗内进行。司法鉴定的目的在于对伤员的受伤情况进行合法的检查,而后鉴定结果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在司法鉴定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司法鉴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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