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工伤赔偿的缴费工资如何计算?

一、工伤赔偿的缴费工资如何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社会保险机构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发放多种社会保险待遇时,都是以缴费工资作为计算依据的。对单位而言,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以单位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对职工个人而言,则是指由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核定的本人工资为基数。
  
  为了缩小社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差异,在计算本人工资时,需要缩小过高与过低收入人群的缴费差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赔偿计算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为了更好的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是规定了双方在确定了劳动关系后,不仅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也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如果在工作期间劳动者出现了任何的意外情况时,也是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索要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金额会根据受害人的鉴定等级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根据规定遗弃小孩有罪吗?
      遗弃孩子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但是并非是所有的遗弃孩子的行为都会被司法机关所受理的,根据规定遗弃小孩有罪吗?一旦被认定触犯了遗弃罪,是会......


·一、父母房屋继承协议书样本内容是什么?
      一、父母房屋继承协议书样本内容是什么?房屋继承协议书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


·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
      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我国现在的经济发展前景比较好,有的人就不满足与上班,想自己建立公司。如果建立的公司规模比较小的话可以称为小规模企业。......


·传唤当天无罪释放派出所有案底吗?
      传唤当天无罪释放派出所有案底吗?传唤当天无罪释放派出所没有案底,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也就没有案底。二、相关规定《公安......


·没有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没有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


·合同生效条件可否作为附件?
      合同生效条件可否作为附件?合同生效条件是可以作为附件的;合同附件,一般对合同正文来补充说明的相关文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合同附件法律效......


·晚婚晚育标准及好处是什么?
      我国人口数量位居全球第一,早年,为了控制人口数量的增长,更加有利于民族的繁衍,国家的有序发展,我国实行了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并取得了显著成果......


·网络诈骗公司员工自首会怎么处理?
      网络诈骗公司员工自首会怎么处理?现代社会,虽然总体上来说社会比较安定,但是犯罪行为仍然是存在的,比如网络诈骗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诈骗犯罪,甚至......


·患病职工是十五年老员工如何辞退不支付补偿金
      患病职工是十五年老员工如何辞退不支付补偿金?医疗期满以后当事人还不能胜任工作的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就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对行政机关的吊销执照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吗?
      对行政机关的吊销执照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吗?一、对行政机关的吊销执照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吗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决定不服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