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结婚后一个月财产怎么分配?

一、结婚后一个月财产怎么分配?
  
  
  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股票、公司股权、债券、知识产权收益、债权、有价值的字画、各种金饰及家私、家电设施等等。
  
  
  注意: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确立了民法典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除此之外,为了维护夫妻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整个社会关系的稳定,根据新《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以及各国的立法例,在分割共同财产过程中还要坚持以下一些原则: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随着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常常涉及生产资料。因此,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地分给从事生产和经营的一方,对另一方可分给其他财产和作价补偿。对各种生活资料应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
  
  
  2.夫妻均等分割原则。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如果个人专用物品价值较大,归专用人所有显失公平的,可以适用抵偿原则。这是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的重要体现。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平等。既然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主体是夫妻双方,那么,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3.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授权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正确的,也是符合实际的。法院在“夫妻均等分割、适当照顾女方”的原则下,合情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债务清偿、子女抚养经济帮助等联系起来统盘考虑。同时,法院还应考虑到判决后离婚夫妻对判决的实际履行能力和条件。
  
  
  4.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一方有过错引起的离婚诉讼,不仅要分清是非责任,而且在分割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
  
  
  离婚时若有公共财产需要进行分配,对于结婚才一个月的情形,若是居住的房屋不属于婚内财产,那么一般来说是不需要进行财产的分割的。由于结婚的时间比较短,此时一般只要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登记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即告结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抢劫罪辩护词无罪有什么内容
      抢劫罪辩护词无罪有什么内容抢劫罪的辩护方向是很宽的,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从轻处罚辩护等等,针对不同的辩护方向,律师做出的辩护词重点肯定就......


·大哥去世大哥的遗产如何继承
      大哥去世大哥的遗产如何继承一、大哥去世大哥的遗产如何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会展开侦查,落实证据后,公安机关会移交给检察院。当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全的,达不到公诉的条件时,检察院会将案件......


·追讨工资的证据有哪些
      追讨工资的证据如下: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厂牌、出入证等)、工作证明如考勤表或签到表、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工作时间、派工单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


·职务侵占罪金额多少可以构成犯罪?
      职位侵占六万元以上构成犯罪。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一些什么罪不可以假释2023
      一、一些什么罪不可以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分居两年真的可以离婚吗
      分居两年真的可以离婚吗?最近不少人都在来电咨询我们这样一个问题。分居离婚是当下不少人选择的一种方式,但也是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后,才能离婚......


·一、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法律依据的依据是什么?
      一、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法律依据的依据是什么?财产继承顺序划分为三个等级且是由民法典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


·交通意外误工费指的是什么?
      交通意外误工费指的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怎么办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要是父母打算离婚的话,则同时也是要对孩子的抚养做出处理的。不得不说,现实中很多离婚夫妻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那......


·
      一,工作8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有无赔偿需要看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因为并不一定就是公司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在维持原来的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