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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

分居,更多的是保存夫妻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生活在一起。分居不离婚是美国夫妇普遍的生活方式。虽然他们觉得不能再像夫妻一样生活,但出于种种原因,他们不愿意放弃婚姻的好处。最终的结果是,两人名义上都结婚了,但在现实生活中,他们是分开的,不受干扰的。婚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或调解解散。分居,无论多久,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丈夫和妻子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确实被打破了。在诉讼中,如果调解失败,应该决定离婚。但是,如果分离不是由于感情不和谐,则不能适用该条款。民法典规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调解或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1)与其他人同住的重婚或配偶;(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赌博、吸毒等,经反复教学不改变的;(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向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协议,或向人民法院判决/调解,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离N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除非有必要,否则没有人愿意把争端告上法庭。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特别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出具的介绍信,个人隐私得到了保护,协议离婚更方便、快捷。但无论是在其他省份(城市)登记的永久居民,还是上海的工作和生活双方,通过法院调解离婚,都应该更加方便。如果方法正确,费用仅为50元,这可能比单程票便宜,如果时间安排得当,将不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此外,毫无疑问,法院是外国一方离婚的唯一途径,不能通过国内协议处理离婚程序,或者婚姻地点是在国外缔结的,但当事人想在国外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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