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有民政局章吗?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有民政局章吗
  
  
  民政局是没有资格对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可以协议或者诉诸法院。要对财产予以界定。离婚予以分割的财产需要是夫妻系所有权人的财产,如公有租赁住房,是不能予以分割的。财产分为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仅就夫妻共有部分能予分割。
  
  
  民政局是没有资格对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可以协议或者诉诸法院。
  
  
  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可以暂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的是对于离婚财产的分配民政局是没有权利管理的,只有夫妻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时候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当然离婚协议书中是没有财产分配的这些规定的也可以先到民政局办理,然后通过法院分配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婚姻无效分割财产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无效分割财产法律规定是什么?1、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最新入室抢劫的量刑标准
      对于一般的抢劫犯罪,在《刑法》中的规定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而要是行为人实施的是入室抢劫等比较严重的抢劫行为的话,那么此时的量刑就......


·解除劳动关系日期要怎么确定?
      劳动者在企业工作,双方就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员工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会进入新的工作单位,无论是办理入职手续还是社会保......


·深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深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按照法律规定,开发商进行商品房开发,首先得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者买到房子后......


·打架致人轻伤跑了怎么办
      打架致人轻伤跑了怎么办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可以分别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


·每年
      每年,国家都会对相关的法律或者各种的税收等征收进行一个新的相关的调整和修改,为了更好的保障标准可以更加符合相关的经济的发展。山东省社会抚养费......


·总部授权分公司签署合同合法吗?
      总部授权分公司签署合同合法吗?总部授权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可以的,且必须由总部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才可以签订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


·醉驾撞死人判刑是怎样的
      醉驾撞死人判刑是怎样的...


·后履行抗辩权条件有哪些?
      后履行抗辩权条件有哪些?众所周知,合同或者协议在双方签订之后就具备法律效益,双方必须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进行义务的履行。日常还生活中常常遇到这......


·借条出纳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借条出纳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借条出纳人的法律规定是在进行借条的书写的时候,必须要注意一些事项: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岗位工资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岗位工资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