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有醉驾的案底能考b2吗?

一、有醉驾的案底能考b2吗?有醉驾的案底不能考b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二、醉驾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有案底的行为就不能考取C证以上的驾照只能考取C证。因为B证和C证在驾驶的时候都需要非常认真,如果有相关案底怕难免会再一次犯。为了保障车上的乘客和其他车辆的安全所有不能够考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农村宅基地继承分割是否合法
      如何能合法的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及继承权,农村宅基地到底能不能分割。这个问题是这些年的热门问题,尤其是在农村,很多人都对这个问题有很多的疑......


·一、工伤认定被中止时效的情况?
      一、工伤认定被中止时效的情况有哪些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


·开车追逐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开车追逐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吗?开车追逐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间有多长?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间有多长?公司债券作为公司的融资手段之一,正被越来越多的公司所采纳。公司融资除了发行债券及股票之外,还有两者相结合的一种特......


·公司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
      公司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说到公司注册资金,这是在设立公司的时候,必须要认缴的,当然现如今,我国已经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金的规定,相对来讲也更容......


·我国从出台新的交通法以后对酒驾是大力严惩。专门修订刑法
      我国从出台新的交通法以后对酒驾是大力严惩。专门修订刑法,严惩醉驾。那么,醉驾驾驶机动车是行政违法吗?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分别又是什么含义其两者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医......


·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在我国,个人建房也是需要取得土地使用证,不管该土地是拍卖取得还是通过集体宅基地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作为表明土......


·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什么
      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什么一、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什么、政策规定:(一)、国税发[2000]60号文件规定:“持股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


·怎么认定内幕信息
      怎么认定内幕信息社会上不少人称自己知道一些所谓的内幕信息,可以为别人提供帮助和咨询,进而获得非法利益。但是一些朋友对此也会表示质疑,质疑这......


·犯罪预备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基本特征是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