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牙齿过度治疗的司法鉴定如何申请

一、牙齿过度治疗的司法鉴定如何申请
  
  准备申请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由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二、牙齿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十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九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 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八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七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
  
  五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三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2、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七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牙槽骨损伤长度≥8cm,牙齿脱落10个及以上。
  
  八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牙槽骨损伤长度≥6cm,牙齿脱落8个及以上。
  
  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重伤二级: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轻伤一级: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轻伤二级: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轻微伤: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综上所述,过度医疗造成的牙齿损伤是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并且通过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获得相应的补偿,关于牙齿的鉴定标准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只有符合规定的伤残情况才能被认定相应的伤残等级,否则是不能通过认定的。鉴定报告是获得赔偿的法律依据,因此,在发生伤残的情况下要及时进行相关的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律援助受理范围有哪些
      法律援助受理范围有哪些,受理程序有哪些?我们在生活中有时候会需要得到法律的帮助,可是并不是所有人去申请法律援助都会通过并且受理,法律援助的申......


·借钱故意不还构成诈骗吗
      借钱故意不还构成诈骗吗现实中,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时,有的借款人可能真的是没有还款的能力,从而导致不能还款。但有些却是因为借款人故意不还款。那......


·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拘留一般多长时间
      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拘留一般多长时间?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


·一、唯一监护人的证明应该到哪里办理?
      一、唯一监护人的证明应该到哪里办理?基本没有这个证明,如需要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监护权证明可以到区一级民政部门开据即可,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江苏是怎样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江苏是怎样的?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江苏是怎样的?江苏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主要是:(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


·一、道路交通事故脾脏摘除构成伤残可以获得赔偿金吗?
      一、道路交通事故脾脏摘除构成伤残可以获得赔偿金吗?道路交通事故脾脏摘除构成伤残可以获得赔偿金,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


·股权质押贷款期限为多久?股权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期限为多久?股权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个人质押贷款是借款人以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等权利凭证作质押,从银行获得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


·山西长治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我们知道工伤是比较难处理的事情,经常可以遇到工作者在工作的时候遇到意外事故造成身体伤害,特别是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更是容易出现意外事故造成身......


·沈阳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沈阳抚养费一般多少钱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夫妻离婚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此时都避免不了对夫妻共同财
      夫妻离婚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此时都避免不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当然要是夫妻本身结婚时间尚短,也不存在什么共同财产的话,那自然就不需要......


·监护人可以强行指定吗?
      现代社会,关于监护权的纠纷案件还是很多的,不论是因为父母离异还是出国留学问题所导致的,监护人的指定问题都是人们探讨的问题,那么监护人可以强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