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审查逮捕意见书不批捕的内容有哪些

一、审查逮捕意见书不批捕的内容有哪些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其他相关知识:二、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条件刑诉法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三、检察机关对请求批捕案件的处理1、刑诉法第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刑诉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上所述,对于嫌疑人是否批捕的意见会由检察院来判定,然后由公安机关来执行,如果对于嫌疑人不批捕的那么也不代表案件结束,嫌疑人还是应该对法院的传唤随叫随到,保留取保候审的情况,决定批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不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不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


·无证房拆迁有补偿吗
      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其一、无证房如果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的,该无证房被拆除之后,应当给予补偿;其二、无证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则被拆除后不给予......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辞职赔钱吗?
      劳动合同是员工和用人单位维护双方利益的重要凭证,双方应该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签署,执行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提出......


·寻滋事罪批捕条件是什么?
      一、寻滋事罪批捕条件是什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条文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


·刑法规定轻伤二级是什么罪
      刑法规定轻伤二级是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


·一、承租人违约部分店面退租违约金是多少?
      一、承租人违约部分店面退租违约金是多少?承租人违约部分店面退租违约金是当事人租赁合同当中所约定的具体金额,但不能够超过由此所造成的损失30%,一......


·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是什么一、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是什么?1、工伤待遇和医保待遇针对的对象不同。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


·好的建筑工程律师应具备哪些条件?
      好的建筑工程律师应具备哪些条件?一、好的建筑工程律师应具备哪些条件?第1、有过专业的法律服务经验大家都知道,我国的法律条例涵盖的范围非常......


·教唆诈骗金额10万判几年
      涉嫌诈骗罪,数额达到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如何确定居间合同违约差价赔偿金额?
      如何确定居间合同违约差价赔偿金额?现在买卖二手房都需要通过中介来完成,买卖双方通过和中介签署居间合同来明确房屋买卖各种事项。房屋的价格一天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