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买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农村土地买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暗地里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从表面看来,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于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就哑巴吃黄连了。所以,在此建议各位想要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朋友们,慎重考虑。
二、农村宅基地的特点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无期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享有的一项福利性权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三、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是允许农村土地买卖的,但是我国对农村土地和城镇土地的政策有很大的区别,农村的土地是具有很鲜明的特征的,如果说城镇土地是为了加快城镇化建设的进程的话,那农村土地就为我国的农业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在买卖农村土地之前,必须要先了解一下农村土地的流转政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其实我国法律中都是对具体的程序作出了规定,不管是建立婚姻关系还是需要解除,此时都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操作才行。那其中......
·建筑面积的范围包括哪些
不知道您注意过没有,我们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上面写的房屋买卖面积其实并不是实际能够使用的房屋面积,其中分为了建筑面积、公摊面......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举证?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举证?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2、一方父......
·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我国农村的土地实行的是承包经营制,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以种植或养殖获得相应的收益。农民使用集体土地是不需要收取费用的,但农村......
·证据不足轻伤案件可以不批捕吗
案件要是证据不足的话,就不能够将犯罪嫌疑人给批捕起来,受害者在这时候明明知道害自己的人是谁,却因为对方一直不匹配的关系而非常的在意,在因为案......
·干股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干股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在一些私营企业,针对优秀的员工,老板有时候会奖励其一些干股,这并不需要员工出资就可以获取公司部分股份,参与分红。为了......
·容留他人吸毒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如果是公民个人吸毒,同时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不多的话,其实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往往只会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来处置。但有些时候公民不仅自己吸毒,......
·老人生前写的遗嘱需要公证吗?
老人生前写的遗嘱需要公证吗老人生前写的遗嘱是不需要公证的。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条件,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如注明年月日等,具有法......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怎么认定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怎么认定首先要认定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1、须有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2、须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包括人身......
·刑事诉讼中回避条件有几种
一、刑事诉讼中回避条件有几种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