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外祖母探视权是否可以享受?

外祖母探视权是否可以享受?根据法律规定,外祖母也是可以享受探视权的。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二、探视权的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中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实际是一种义务性的权利,它的行使应使子女完整地享受父母之爱,使孩子得到积极向上健康的教育。如果行使探望权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享受抚养权,另一方需要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抚养费,并享受探视权。在司法实践中,外祖母也是可以享受探视权的,具体的探视时间应当由双方根据离婚协议的相关认定来进行确定,需要注意的是,探视应当取得对方的许可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无固定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无固定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商标续展网上怎么申请?
      商标续展网上怎么申请?一、商标续展网上怎么申请?商标续展可以网上的,商标持有人可以登录商标局网站,找到相关入口办理,当然,在网上办需要将......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罪怎么判刑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罪怎么判刑一、网络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罪怎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侵......


·法院对于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


·工伤8级伤残需要赔偿多少钱?
      8级一般能赔8—9万左右。8级工伤残赔偿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对方逃逸会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对方逃逸会怎么处理?交通事故有人伤对方逃逸受害者可以报警,一般来说,赔偿主体有保险公司、机动车所有人(即车主)、机动车使用......


·如何证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
      如何证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可以由劳动合同来证明,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由自己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来证明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公司安排出差可以拒绝吗
      公司安排出差可以拒绝吗一、公司安排出差可以拒绝吗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下出差的定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


·诽谤的行为是否侵犯名誉权?
      一、诽谤的行为是否侵犯名誉权?诽谤的行为可以构成侵犯名誉权,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以侮辱、诽谤为主要方式,因此,......


·一、租店面合同没到期搬走要赔违约金吗?
      一、租店面合同没到期搬走要赔违约金吗?由双方协商认定,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


·刑九泄露个人信息罪定义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知道,我们的个人信息对自身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如果我们的个人信息遭遇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很有可能对我们的财产安全、以及人身安全等带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