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
  
  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就只能申请破产,然后进行破产清算。那么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跟着我们来看一下。
  
  
  企业破产清算主要是分以下几个步骤来完成:
  
  一、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当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和解整顿仍不能实现和解协议约定的清偿义务,由人民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
  
  (三)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四)债务人在整顿期满后有企业破产法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二、组建清算组
  
  企业破产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主持成立,成员由法院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工商、审计、经委、税务、物价、劳动、社保、土地、国资、人事等部门组织,银行可派人参与。其主要职责是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理破产企业的善后事宜,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接管破产企业
  
  清算组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五日内组成,立即接管破产企业的帐册、文书、资料、印章,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四、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组依法接管破产企业后,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保管、清算、估价、变卖、分配、决定是否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交付属于他人的财产,追收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宣告破产之日期间内非法处理的财产。
  
  五、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理完善后事宜、验证破产债权后,在确定破产企业的财产的基础上编制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交人民法院裁定。
  
  六、清偿债务
  
  清算组编制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后,清算组根据方案的要求以现金或者实物偿还破产企业的债务。清偿结果如果有剩余财产,在企业所有者之间进行再次分配。
  
  七、报告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接管破产企业后,应定时或不定时向人民法院报告清算工作的进度,向人民法院负责。
  
  八、提请终结破产程序
  
  清算组清偿完破产企业的债务后,清算工作结束,应当向人民法院报告,请求终结破产程序、解散清算组。
  
  九、追究破产责任
  
  由监察和审计部门负责,查明企业破产的责任,对责任人依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刑事处罚。
  
  十、办理注销登记
  
  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后,清算组应当向原破产企业登记机关注销其登记,终止其法人地位。
  
  十一、追回非法处分的财产
  
  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一年内,发现破产企业有故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非法处置的财产,由人民法院负责追回,并按原清算组拟定并经债权人讨论,人民法院裁定的方案分配,有剩余,企业所有人可进行再次分配。
  
  我们为您整理的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的具体步骤是以上这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步骤,才能在创业失败的时候更加镇定,有条理的结束企业,如果您还想了解企业破产的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阳泉律师来获得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甲方(贷方):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方)......


·一、劳动合同内容规定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内容规定有什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


·申请法院做笔迹鉴定的情况是什么?
      一、申请法院做笔迹鉴定的情形是什么?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续期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续期怎么处理在我国,我国公民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就可以依法对土地进行利用和分配。生活中很多人在这土地进行使用的时候,会将......


·一、夫妻借钱买房子怎么写借条?
      一、夫妻借钱买房子怎么写借条?夫妻借钱买房子的借条应当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基本信息、借钱的原因、借钱的金额、归还的日期、以及违约的赔偿等情况。......


·如何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如何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1、先确定遗产。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死亡时,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往往还处在家庭共有财产状态中,其遗产尚未确定......


·离婚协议有哪些程序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其实主要就是指在协议离婚中当事人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但要是具体说到离婚协议有哪些程序的话,很明显就是指实际办理协议离婚具体的程序问......


·分公司可以有几个股东
      有股东的一个前提是股东对公司有出资,而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分公司不可以有股东。依据公司......


·一、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一、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吗?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


·企业倒闭后法人代表怎么办
      企业倒闭后法人代表怎么办一、公司法人代表应该承担的责任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


·法院对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裁量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对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裁量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本条第2款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档次的刑罚。只要实施了伪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