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发生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即使对方无法承担高额的医疗费,也可以先治病救人,减少人员伤亡。下面,我们将会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的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对遭遇肇事逃逸的受害方来讲,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无异于“雪中送炭”的“救命稻草”,但媒体爆料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未能发挥其真正作用,10亿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沉睡8年,受害者权益无法保障。
   二、设立的目的
  国家立法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但设立8年后仍是“镜花水月”——钱很多,就是拿不到,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迟迟无法变为现实。广东省仅惠州、深圳、中山、汕头等市成立了相应基金,多数市至今没有动静,事故受害者的权益仍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没有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受害人无助,交警也很头疼。资金有限难题 由于救助基金资金有限,惠州市暂不能对所有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都给予救助,按惠州辖区每年发生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如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害者都进行救助,每年需要的资金在8000万元以上。因此,救助基金主要是针对疑难、逃逸、生活特别困难或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给予救助。
   三、资金难题
  操作标准难题 上海在全国第一个创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过,上海至今仍没有救助基金的具体操作细则。基金谁来牵头、谁来管理、谁来运作、谁来监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牵头部门,救助基金工作的责、权、利界定不清晰,许多部门态度不明,处于观望状态。
   四、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5条规定:救助基金来源包括五个方面:(一)按照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四)救助基金孳息;(五)其他资金。此次在制定《办法》过程中,为了进一步加大救助基金的保障力度,扩大救助基金资金来源,经国务院批准,《办法》将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作为救助基金的重要资金来源。这部分资金与按照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共同构成救助基金的主要来源。同时,《办法》还明确,救助基金可以接受社会捐款。
  综上所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是为了主要是针对疑难、逃逸、生活特别困难或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给予救助。按照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构成救助基金的主要来源,救助基金可以接受社会捐款,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有哪些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提起再审......


·临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临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建设,会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国家知道在征收的过程中,会对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失。国家为了保护人民的......


·行政决定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决定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决定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


·检察院将审查逮捕中的证据分类审查的哪些?
      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呈请的逮捕措施进行审查时,主要面对的问题,是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以及适用法律。其中证据问题占百分之......


·法院对行政诉讼的几种判决
      法院对行政诉讼的几种判决一、法院对行政诉讼的几种判决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


·交通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一、交通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一)必须在企业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二)必须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三)必须是本人无责任或不负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


·未遂犯处罚应该如何处罚?
      未遂犯处罚应该如何处罚?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


·禽畜产品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乡___村_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


·一、房产过户给子女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房产过户给子女要办理什么手续?1、房屋评估: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2、继承公证:房产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继承公证......


·打架被拘留交多少钱可以出来
      在我国您是一类比较严重的违法犯罪案件,对他人的身体和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国对这类人的相关处罚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处以相应的拘留和五百......


·错误登记婚姻形态有哪些
      错误登记婚姻形态有哪些一、错误登记婚姻形态有哪些《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无效婚姻的四种形态,第十一条规定了受胁迫可撤销婚姻形态,但这两个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