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职工工伤单位如何开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一、职工工伤单位如何开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什么?职工工伤单位如何开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二、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三、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1.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被认定为工伤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修养的,这段时间之内也是可以享受单位的工资待遇的,享受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并且期间涉及到的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伙食费等等都是可以向单位进行主张进行赔偿的,单位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职工工伤单位如何开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被认定为工伤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修养的,这段时间之内也是可以享受单位的工资待遇的,享受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并且期间涉及到的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伙食费等等都是可以向单位进行主张进行赔偿的,单位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不安抗辩权的特点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特点有哪些?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期间,如果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有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有不能履行义务的可能,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但......


·一、发生交通事故人伤营养费谁承担?
      一、发生交通事故人伤营养费谁承担?交通事故人伤营养费肇事者进行承担。营养费是根据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来决定的。其应视受害人的受伤害的状况和残疾......


·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很多离婚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后,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想要变更其中的一些内容,那么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而具体又该如何更改离婚协议书呢?......


·虐待俘虏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虐待俘虏罪,是指军职人员对被我军俘获不再进行反抗的敌方人员,实施虐待,情节恶劣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俘......


·员工举止不当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举止不当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公司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属于违规,要支付补偿金。但是,公司以员工举止不当,比如员工嘲......


·债务人被刑事拘留时效中止可以提起吗?
      债务人被刑事拘留时效中止可以提起吗?一、债务人被刑事拘留时效中止可以提起吗?是可以的;债务人被判刑后服刑期间诉讼时效中止的。诉讼时效的中......


·出台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后如何做好
      出台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后如何做好?(一)完善法律法规,赋予检察机关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审查决定权。通过这一举措,从立法上明确变更强制措施需要检察机......


·离婚房产名字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生活中,能够引发夫妻双方离婚产生纠纷的一个关键所在,无非就是对房产的争夺。关于这一点,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在我国购买一套房子对普通老百姓......


·工程质量合同应该怎么写?
      工程质量合同应该怎么写?对于学习法律的同学以及法律工作者、律师来说,会写各类合同使他们的必备技能,我们在生活中也会接触到各类合同,但工程质......


·商标类似是否侵权
      门店的话有单独的一个类别35类,如果所用的商标在35类没有注册你用就不侵权,而且建议注册保护。如果已经被注册了,那么在用就是侵权。商标第35类是指......


·租厂房拆迁也有补偿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租厂房拆迁也有补偿吗?相关规定有哪些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兴建厂房进行各种各样的产品生产。有的人是自己建造厂房,有的人是租别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