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当前

当前,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建设美丽中国,我国加大了对环境的保护力度,更加重视环境污染的治理,对污染环境罪的入罪门槛也渐渐降低。更多专家学者认为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形态是危险犯,而不是结果犯,这样更能达到治理环境的后果。1.污染环境罪指的是违反环境污染的相关法律规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2.污染环境罪,包括环境污染,还有生态破坏。3.违反国家的规定排放有毒有害的物质也会构成污染环境罪。4.污染环境罪的主要表现是违反法律的规定,对外排放大气污染物,或者是水污染物造成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导致公民的财产遭到重大的损害,甚至带来人身伤亡。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有导致财产损失30万以上,或者是导致农田基本功能丧失,导致森林和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导致传染病发生等情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主要如下:如果是一般的犯罪,即当事人排放有毒有害的物质,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可以视案件具体情况单处或者加处罚金。如果是结果比较严重的,就是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情形,需要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可以加处罚金。这是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从犯相对于主犯来说是可以减轻处罚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因为从犯跟主犯相比,主观恶性比较小,而且客观的危害性也比较小,为了适应刑法的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主犯的处罚应该比从犯来得轻。跟主犯相比,从犯在犯罪活动中起的主要是辅导性的作用,主要是辅导主犯,进行犯罪行为的实施,因而,对于从犯的处罚应该比主犯来的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没孩子的话?
      离婚率在近几年不断走高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而离婚背后隐含的问题却更加令人担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夫妻财产的分配和关于孩子的抚养和抚养......


·房子越来越成为生活当中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购买房产时,房产需要
      房子越来越成为生活当中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购买房产时,房产需要填写所有人的姓名,自此房产就归房产合同上所有人所有,一旦后期出现状况,需要将房产......


·民法典录音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民法典录音遗嘱怎样才能生效?1、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


·离婚5年可以谈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5年可以谈孩子的抚养权吗?不能争夺,但是可以变更。但要满足相关的法定条件。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


·酒驾肇事逃逸没伤亡如何处罚
      酒驾肇事逃逸没伤亡如何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高空坠物找不到直接责任人,该由谁负责
      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案件经常发生,尤其是在飓风天气。但是,高空坠物案件和其他案件的不同之处在于,很难界定责任人是谁,也因此产生纠纷。那么,高空......


·离婚没写探视时间怎么处理?
      离婚问题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需要处关注的问题,因为如今我国的离婚率在逐渐的上升,在这样的状况下离婚问题纠纷就会变得越来越多,在我国婚姻法中有关于......


·什么情况下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聘用聘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聘用聘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是需要清楚注意事项,那么聘用聘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聘用合同又是什么呢?顾名思义,聘用合同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立案规定是什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立案规定是什么?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是:......


·申请鹤壁贷款无抵押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鹤壁贷款无抵押担保的条件是什么一、无抵押担保贷款的定义无抵押贷款是不以具体某项资产作为担保的借款负债形式,即不用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