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买房假离婚证办理按揭贷款是否构成诈骗?

一、买房假离婚证办理按揭贷款是否构成诈骗?
  
  买房假离婚证办理按揭贷款不会构成诈骗,因为对于贷款欺诈主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对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后才进行立案追诉。从表面上看,使用虚假离婚证明,骗取巨额(数百万)银行贷款用于购房,极有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买房流程
  
  1、首先通过媒体收集有关房地产项目的各种信息。
  
  
  2、通过对自身的消费需求状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衡量与分析,初步确定一个适合自身实际需要的购房框架,然后结合收集的各种楼盘信息进行筛选、比较,确定几个备选项目。
  
  3、对备选项目通过收集的楼书资料,电话咨询或熟悉该项目的朋友做一番初步了解,然后抽出几天时间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4、现场考察项目过程中,可邀请一些对建筑和环境懂行的朋友同行,这样对选择到好房屋会有很大的帮助。
  
  5、选定项目后,交订金。
  
  6、做好上述准备后,去售楼处交订金,并同时签订认购书和确定签署正式合同的时间。
  
  7、按照约定时间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交纳购房款项。
  
  8、在规定期限内,由开发商协助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印花税。
  
  9、合同登记后,需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可以着手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使用假的离婚证购房,会留下很多隐患和意想不到的恶果。
  
  所谓的假办离婚手续,就是夫妻双方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另一方到银行等机构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此后再办理结婚登记。在现实生活中,此种情形还是比较常见的,但是此种行为存在着以假乱真的隐患,建议各位慎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事诉讼证据形式有哪些?
      民事诉讼证据形式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对于法官理清纠纷事实,认定民事责任来讲,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按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们每个人都是纳税主体,但不同的个体需要缴纳的税种是不同的。房产税是其中的一个税种,且几乎是每个人多需要缴纳的,我国......


·连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连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流程是什么?有很多人知道有土地经营权,但不清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需要登记的,不同的事情登记流程也是不同的,......


·拆迁后离婚房怎么进行分割
      现在夫妻离婚时,有些情况下,所面临的情况是很复杂的。比如说,家中的房屋因为政府的规划被拆迁,这种情况下,很多当事人对拆迁后离婚房怎么进行分割......


·数罪并罚是指什么意思?
      数罪并罚是指什么意思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


·虐待罪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虐待罪的处罚措施有哪些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


·发信息骂小三负法律责任吗?
      发信息骂小三负法律责任吗?发信息骂小三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是根据具体的情节严重程度来进行判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


·工伤赔偿数额怎么计算
      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员工,经过了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后,就可以主张工伤赔偿了。但是这个工伤赔偿数额该怎么计算呢?这可就难倒了很多工伤职工......


·遗产继承均分有争议不签字怎么办?
      遗产继承均分有争议不签字怎么办?如果是协议继承遗产,或是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到场签字,如果有人不能亲自到场签字,也应当出具经公证的......


·劳动合同法中国企业境外公司有哪些规定?
      目前,大部分的中国企业在境外都有分公司,以便与国外的企业进行业务上的交流,并相互形成密切的合作关系。那么,劳动合同法中国企业境外公司有哪些规......


·车辆是否有必要上盗抢险
      车辆是否有必要上盗抢险一、车辆是否有必要上盗抢险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