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第三人侵权工伤保险赔偿该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这一条明确了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赔偿兼得但是扣除医药费用的适用办法。目前各个省市地方对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的法律竞合在第八条的基础上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从而形成了处理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几种模式。工伤待遇补足侵权赔偿差额模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第十条“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机动车事故伤害,或者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按《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如第三方责任赔偿的相关待遇已经达到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关待遇;如第三方责任赔偿低于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其他原因使工伤职工未获得赔偿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补足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补差模式的理论基础和程序要求为:法理上对职工的损害主要按传统的侵权责任予以赔偿,工伤保险条例仅是对民事责任的补充;程序上职工必须先走侵权责任的赔偿途径,只有该途径走不通(如无法查实的交通肇事案件)或侵权赔偿低于工伤赔偿时,始得起动工伤赔偿程序。工伤的赔偿需要自己按照有关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只要自己的操作环节在既定的程序上,那么有关的部门就会介入,因此对于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是需要自己准备相关的资料,只要在有关部门的审核之后就可以有效的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上海婚假多少天
      上海婚假多少天上海婚假有10天。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3天)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增加的婚假一般应当与之前3天合并连续使用。增......


·招投标保证金规定
      招投标保证金规定招投标保证金实际上是指投标保证金,它是投标人根据具体的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以一定数额的金钱出具给招标人,是一种投标责任担保。关......


·100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钱?
      100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钱一、100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钱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


·高利贷利息应该怎么算?
      放高利贷一直都是您深恶痛绝的行为,但是仍然有人因为需要资金周转,但是无法通过正常渠道从银行或者信贷机构获取贷款,只能支付高额的利息,从个人或......


·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的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设立方式,公司的经营模式,公司的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关系,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等等。因为现在中国......


·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
      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一、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要多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要多少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实际情况是,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的影响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的影响有哪些?一个完整的工程,是由许多子工程所组建而成的,每个子工程的质量都会影响到总工程的质量,故而一个工程的质量是处......


·商标续展入无形资产吗?
      商标续展入无形资产吗?一、商标续展入无形资产吗?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存疑不起诉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存疑不起诉的情形都有哪些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自己报工伤认定可以吗?
      自己报工伤认定可以吗?自己是可以报工伤认定的;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或工会准备法律规定的材料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