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债务人被判刑诉讼时效中止吗?

债务人被判刑诉讼时效中止吗?
  
  一、债务人被判刑诉讼时效中止吗?
  
  债务人被判刑后服刑期间诉讼时效中止的。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再一类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二是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三是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
  
  二、法律规定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在被告没有对你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不能主动审查并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而判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只能依据所查明的事实来作出裁决。
  
  如果当事人超出诉讼时效起诉的话,法院不能直接驳回诉讼请求。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民间借贷案件不属于适用特殊时效一年的案件,因此,其诉讼时效是2年,按法律规定你于2014年8月才提起诉讼,确实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但是,法院不能因此而不予受理你的案件,因为,公民提起诉讼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就无权不予受理你的起诉。至于受理你起诉案件后,法院能否主动审查并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08年8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第三条规定: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根据上述规定,在被告没有对你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不能主动审查并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而判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只能依据所查明的事实来作出裁决。
  
  债务人长期不还钱而被债权人起诉甚至因此而被判刑和关押后,如果债务人还被另外的人告了甚至已经进入了审判时期的话,会因为债务人被关押没有自由参加诉讼而被中止正在进行的诉讼流程,但是因为诉讼有时效限制而必须因为这个客观原因暂时停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起诉要回抚养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夫妻双方离婚之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应作出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在孩子与其中一方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另......


·刑事诉讼法信用卡诈骗规定是什么
      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法律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刑事诉讼法信用卡诈骗的很多规定也被您所了解。现在有很多人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吗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吗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


·一、刮到车别人说要误工费是否合理?
      一、刮到车别人说要误工费是否合理?相关人等必须要扭转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态度才能更加快速的解决当前争执不下的这种局面的,可是一般人们对于有些所谓的......


·一、离婚官司二审需要多长时间?
      一、离婚官司二审需要多长时间?离婚官司二审需要的时间是: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


·跨国并购的概念是什么
      跨国并购的概念是什么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走出去,面向世界。在这个过程中,公司之间并购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种跨国并购行为......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程序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


·离婚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离婚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一、离婚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法中有关举证期限的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的举证期......


·一、醉驾十级伤残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醉驾十级伤残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醉驾致人十级伤残涉嫌交通事故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


·不满18周岁算不算童工?
      在未成年人当中,根据年龄的不同可以分为童工和未成年工,而我国对童工和未成年工的态度是不同的。一方面允许单位使用未成年工,但与此同时也禁止单位......


·公司法职工董事规定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职工董事规定方面的规定是什么?职工是一个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付出劳动的同时,有权利享受到各自待遇,并且,在国有企业内部,职工还有监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