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移送管辖问题不属于处理决定的依据是什么?

移送管辖问题不属于处理决定的依据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二、司法解释行政机关或组织在受理之后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将案件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受移送的机关或组织认为自己无权受理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机关来指定管辖,不得拒绝接受,也不得再次移送。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有充分理由,认为相对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按刑事诉讼程序进行的,根据刑事案件优先处理的原则必须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这也称为“案件移送”。行政机关不能以罚代刑,也不能先作出行政处罚再行移送,已经做出行政处罚的,应将处罚情况一并通知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如认为不构成犯罪或不能开始刑事诉讼程序的,应将案件退回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组织。行政机关或组织应按行政处罚程序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只对第二种情况作出了规定,但是第一种情况更为常见,移送机关和被移送机关都属于行政主体,应当按照行政主体的相应关系理论处理移送管辖的问题。移送管辖问题不属于相关法院管辖的处理决定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涉及到移送管辖权的,应当由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向上级法院提交移交管辖权申请,由上级法院进行协调,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移交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将相关的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一并移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什么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
      什么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建筑工程质量可以说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个建筑工程完工以后,将来可能是我们生活,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所以国家......


·个人死后财产分配怎么继承
      个人死后财产分配怎么继承先遵从遗嘱继承、遗赠程序有的话优先分配然后开始法定继承,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


·一、离婚分割房产手续需要办理吗?
      一、离婚分割房产手续需要办理吗?只要有分割就必须要办理手续;离婚时,不免涉及房产归属问题。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以在离婚前,也就是婚姻......


·公司变更法人后原债务的承担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法人后原债务的承担是怎样的?一、公司变更法人后原债务的承担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承担,仍然由原公司承担公司债务。如果是以你个人......


·金融诈骗罪的客体是怎样的
      一、金融诈骗罪客体是怎样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


·附条件批捕可以取保候审?
      附条件批捕可以取保候审?严格限定附条件逮捕的案件适用范围附条件逮捕是指对证据有所欠缺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已基本构成犯罪,并且经过进一步侦查......


·受到死亡威胁怎么办
      受到死亡威胁要立刻报警,行为人依法受到治安处罚,如果情节恶劣的,构成刑事犯罪,依法判处刑事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


·虚假发票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


·申请工伤赔偿的的时效究竟从何时起算,在实践中是几种不同的情况
      申请工伤赔偿的的时效究竟从何时起算,在实践中是几种不同的情况,时效起算点不同时效的最后时间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在本文即将为您介绍几种关于工......


·我国刑法逃税罪的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逃税罪的构成要件一、我国刑法逃税罪的构成要件(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


·应该怎么审查合同主体资格
      怎么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合同主体分为自然人与法人、企业、其他组织。主体为自然人时,应审查对方的身份证件,以确定其是否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特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