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进入股本吗

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进入股本吗公司的注册资本不用进入股本。注册资本是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二、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关系(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三、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有关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方面:公用。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买办公用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的。注意,一定要开具相关发票。另一方面:私用。虽然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自己,整个公司都是自己的,注册资本也是不可以随便取出来供个人使用的。当然,注册资本取出来之后尽快放回去也是可以的。综上而言,个人意见是: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但最好是只作为公司的支出支用。不管是中外合资经营,还是个人创业,都是需要进行注册资本的缴纳,注册资本越多,说明该公司的实力就越强,在公司日常的运转过程中就有足够的资金。注册资本是不用进行公司股本的,其两者之间没有太多的联系,但是也需要我们明确的区分两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代书遗嘱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代书遗嘱要件是怎么规定的?1、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


·事实婚姻离婚如何处理?
      事实婚姻离婚如何处理?未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


·小微企业申请条件和流程?
      小微企业申请条件和流程???????实际上现在很多的朋友是不愿意在别人的公司或者是企业上班的,宁愿自己创业成立一间小的公司也是可以的,而且现在自己......


·怎样确定为侵犯肖像权?
      怎样确定为侵犯肖像权?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


·未成年人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未成年人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一、未成年人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


·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释义
      商业秘密众所周知对于企业或者单位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假如出现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会带来重大的损失,还会破坏整个商业市场和商业市场的秩序。那么具体到......


·关押时间折抵刑期可以吗?
      关押时间折抵刑期可以吗?一、关押时间折抵刑期可以吗?可以折抵,但有一定的条件。看守所主要是用来关押未决犯(还未拿到生效判决的被告人、犯......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办理
      实践中,无论通过哪种方式离婚,此时都是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离婚手续的,毕竟夫妻之间的事情也只有当事人才能说得清楚。那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办......


·一、什么样的醉驾不能认定为刑事犯罪?
      一、什么样的醉驾不能认定为刑事犯罪?就2017年5月1日起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来看,可以说对对危险驾驶......


·拆迁安置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如何提高补偿?
      拆迁安置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如何提高补偿?  一、拆迁安置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如何提高补偿?  1、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


·诉讼离婚起诉书范文是怎样的?
      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后,若双方就各项离婚事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诉讼离婚起诉书范文的格式书写好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很多离婚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