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新职务犯罪数额20w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新职务犯罪数额20w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新职务犯罪数额20w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
  
  3、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201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
  
  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
  
  2、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3、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4、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5、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
  
  7、隐瞒境外存款罪:30万元以上;
  
  8、私分国有资产罪:10万元以上;
  
  9、私分罚没财物罪:10万元以上。
  
  职务犯罪一般说的都是国家机关单位人员,他们是根据手中的工作,来进行受贿。具体的判刑,还需要根据受贿的金额决定,受贿的金额越大,那么处罚的越严重,如果受贿金额达到五百万以上,可以直接判死刑,不是自己的千万不要拿,最终命都保不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当今社会有关社会抚养的问题日益严重,那么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在当今社会有关社会抚养的问题日益严重,那么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投入,而对......


·审查批捕辩护意见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审查批捕辩护意见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审查批捕辩护意见需要包含的内容有: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


·一、交通事故后多久鉴定伤残?
      一、交通事故后多久鉴定伤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


·车子乱停会怎么进行处罚
      车子乱停会怎么进行处罚机动车乱停放的,可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


·质权与抵押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质权与抵押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一、质权与抵押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担保标标的不同(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


·怎样在大风天气防止高空坠物?
      无论是春夏秋冬,大风都会如约而至,只是不同季节大风来的频率不同而已。这些风大都风力强劲。每当大风来了之后都会看到各种奇怪的东西在空气中飘荡着......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权
      如今跨国婚姻越来越多,同时,涉外婚姻破裂的也比例相当高。那么,涉外诉讼离婚案件向哪个法院起诉合适?换言之,该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权呢?请跟随我......


·犯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么
      犯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么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


·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所需条件
      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所需条件法定抵消条件: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后需要服刑吗?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后需要服刑吗?交通事故撞死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就要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


·商标侵权如何处罚 商标侵权怎么办
      在出现了商标侵权的情况之后,被侵权人的利益肯定是会受到损害的,而此时如果发现侵权尚早,那么及时采取了措施的话,其实可以减少自己的损失。如果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