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抢劫罪的客观要件是怎样的

可以说抢劫罪侵犯的是双法益,包括受害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而要想了解清楚抢劫罪,则就要知道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这其中就包括了抢劫罪的客观要件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的客观要件是怎样的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二、抢劫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三、抢劫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四、抢劫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法律规定的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了四方面,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针对其中抢劫罪的客观要件,主要表现为对受害人当场使用暴力或威胁的行为,强行夺取其公私财物的行为。同时,还为您提供了抢劫罪其他构成要件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男方单方离婚财产分配的依据是什么?
      男方单方离婚财产分配的依据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要多少钱?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要多少钱?一、法律规定商标续展要多少钱?根据国家商标发规定,商标续展是按照规定收费的:商标续展所需费用:官费人民币2000.......


·当庭自愿认罪与坦白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们没有整理出这篇文章以前,似乎很多人都会对自愿认罪和坦白的概念很模糊,很混淆,觉得两者其实没有太大的差别,但是事实是,两者有很大的区别。......


·一、夫妻婚后财产理财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夫妻婚后财产理财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保险的理财产品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好意施惠的定义是什么?
      好意施惠的定义是什么?一、好意施惠的定义是什么?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


·哪些情形下不能约定试用期
      实践中,就一份工作能否约定试用期,需要结合具体的工作性质来看。但从大多数的情况来看,一般用人单位还是会与新入职的劳动者进行试用期的约定,不过......


·民事诉讼不应诉的后果是什么?
      民事诉讼不应诉的后果是什么?一般被告经传票送达不出庭的,法官可以缺席审判,必须出庭而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开庭过程中,法官会全面审查案情,......


·公司网络名誉权侵权如何认定?
      公司网络名誉权侵权如何认定责任过错原则,是传统名誉侵权的归责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责任必须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而网络名誉侵权因为其含义、......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应如何处理?
      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所签的合同有效,双方应履行。但被告改变了房屋座向,虽是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而改变的,按规定被告应在规定期限内告知原告变更......


·一、简易的劳动合同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简易的劳动合同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简易的劳动合同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


·离婚诉讼中偷拍证据有效吗
      诉讼中最有力的武器是证据,但有些证据的证明力不足,离婚诉讼中经常会出现偷拍证据,那离婚诉讼中偷拍证据有效吗?证据是诉讼中最为关键的部分,有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