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高空坠物安全协议书怎么写?


  高空坠物在我们生活当中发生的案例是有很多,在施工的工地上面更是很多。对于工地上面的施工情况我们需要时刻的注意高空坠物以免对我们工人造成伤害。工地上面施工的时候对于高空坠物一般都是需要签订安全协议书,那么安全协议书怎么写?
  
  高空坠物安全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服务项目能安全优质的按时完成,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 甲方指定乙方为 施工,施工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特殊情况(如遇不可抗力因影响,如暴风雨、雷电等),施工期顺延。
  
  二、施工地点: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在进场高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2) 为了防止误登,在禁止或不坚固的结构区域,甲方应在这种结构的适当地点挂上警告牌。
  
  3)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设备和施工过程负有监督与检查的责应和义务。
  
  2、 乙方安全措施与责任
  
  1) 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2) 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3) 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 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5) 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
  
  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6) 在使用吊绳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7) 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8) 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9) 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10) 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11) 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
  
  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2) 冬季在低于零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
  
  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13) 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
  
  业。
  
  14) 需使用甲方或与甲方相关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
  
  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15) 乙方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的全部人员
  
  的安全负责。
  
  16) 乙方负责此项目施工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施工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
  
  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即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日期: 年 月 日
  
  对于高空坠物安全协议书的格式写法我们就应该按照以上文章的内容来进行书写,因为工地上面发生高空坠物导致工人伤亡的情况是很多的,我们国家对于工地方面是必须要需要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的,这是我们国家规定的对工人的一个保障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可不可以1次性赔偿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可不可以1次性赔偿一、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可不可以1次性赔偿是可以进行一次性赔偿的。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怎么算?1.暂扣车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


·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很多时候,如果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伪造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仅在单方面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还会以已经解除劳动合同拒绝支付相关的赔......


·驾驶证到期人在监狱怎么办
      机动车所有人是正在服刑的人员,可凭监狱出具的证明、载有本人人口信息的《居民户口簿》以及《机动车登记、业务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


·工作日加班可以调休吗?
      虽然用人单位在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之中有规定确切的工作时间,但是企业单位有时为了经营活动的需要,会要求劳动者加班,这种行为法律允许的。我们......


·一、租赁备案网签几天出结果?
      一、租赁备案网签几天出结果?租赁备案网签两天出结果,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下......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需要哪种病例?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需要哪种病例?由于我国医疗技术发展的不是很完美,以及相关医疗人士和病人家属的素质还不是很高,就有可能出现较多的医疗纠纷。对此......


·股东变更需要本人到场吗?
      股东变更需要本人到场吗?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公司股东变更是公司的一项重大人事变动,公司股东的变更与公司的运营没有任何......


·上市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上市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目前上市公司投资并购已经成为我国海外投并购的主力军,占据着非常重要的比重,同时对我国的国家经济也产生着越来越重要......


·怎样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夫妻双方准备离婚时,要解决好共同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这样会使离婚手续的办理比较顺利。现在很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父母双方都想取得孩......


·如何界定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转移的差别
      如何界定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转移的差别1、性质不同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