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合同终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人社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人社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陕西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不管是签订个人的还是企业的劳动合同,大致都是一样的。劳动合同大家必须签订,这个是合同法规定的,如果劳动者没有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企业会受到行政处罚,单位也是有权力拒绝使用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并且不给予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国家对于监护人的职责以及相关标准,小编认为,大部分读者应该都能够了解,那么监护人的具体监护顺序应该是怎样......
·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对象是哪些人
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对象是哪些人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其住所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
·一、集体土地房屋继承需要怎么办理?
一、集体土地房屋继承需要怎么办理?继承首先要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拿着公证书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公证费全国统一标准:配偶继承公证费......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怎么赔偿?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怎么赔偿?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的(如上班族、公司白领),需要提供《收入证明》。由用人单位提供受......
·最高院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针对很多具体的刑事犯罪,我国最高院都是做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的。那最高院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可能您不知道,我们尚未制定专门的聚众斗......
·劳动法中关于签订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中关于签订合同的规定有哪些劳动法中关于签订合同的规定《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
·南京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南京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众所周知,征地补偿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维护相关的公共利益,对某些地方进行征收,同时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但是,由于......
·身份证遗失补办流程是什么?
身份证遗失补办流程是什么?一、本地身份证补办流程首先你要带户口本(没有的先补办户口本),120人民币,再带一个学生证,或驾照之类有照片的东西,如果......
·遗嘱的执行人可以是子女吗?
遗嘱的执行人可以是子女吗?可以是儿女,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