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怎样订立租房合同协议?

怎样订立租房合同协议?
  
  一、怎样订立租房合同协议?
  
  采用书面协议书。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承租人转租的,应当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协议书,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 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6、 收费标准 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二、租赁合同无效怎么办
  
  1、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本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6、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签订租房合同是对合同双方的一种保障,如果在租房过程中产生了一些纠纷,那么可以根据合同当中的约定来进行处理,所以在具体签订租房合同之前,当事人就需要对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流程由相当一部分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什么是自动放弃抚养权自动放弃抚养权
      什么是自动放弃抚养权自动放弃抚养权,就是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不想要抚养孩子,双方订立抚养权协议,由另一方抚养,而一方则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是什么公司的任何高层管理人员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我们就拿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法人代表来说,普......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1)个人财产担保:法院接受的申请人个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标的种类较为严苛,一般只能为现金、银行存款或者不动产,在申请......


·立案就要支付,数额按照标的计算。
      立案就要支付,数额按照标的计算。(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


·潍坊宝通街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潍坊宝通街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实际上潍坊市区的市民们都是应该清楚的,现在宝通街一共是分成新旧两种不同的,但是根据潍坊市相关工程的规划图纸来......


·房子抵押贷款利息怎么算
      各商业银行房贷利率执行情况均不一样,具体利率是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如果借款人个人资质情况较好,获得的贷款利率较低;反之,如果......


·民法总则158条有什么规定
      在我国处理民事纠纷的法律中最重要的就是民法总则,他在无形中规范着社会的民事行为。其中民法总则的158条解释有着特殊意义,作为公民的我们十分有必要......


·公安对信用卡诈骗的认定是怎样的
      由于信用卡诈骗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公诉案件,因此实践中,往往需要由公安对这类犯罪作出相应的认定。那具体来说公安对信用卡诈骗的认定是......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情形?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


·婚姻中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婚姻中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不管是在婚姻存续期内还是离婚后。一般来说,父母都有履行义务,努力给孩子创造一个好的成长环......


·挪用资金38万判几年
      挪用资金38万属于挪用资金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