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拐卖儿童人贩子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拐卖儿童人贩子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根据《刑法》240条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二、拐卖儿童罪如何认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其中,“儿童”一般指14周岁以下的人。本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2、犯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大多是为了将拐骗的儿童收养为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为了供其使唤、奴役;也有的是因为非常喜欢儿童而实施拐骗的。从实践看,拐骗儿童的大多是一些没有子女的人,想把拐来的儿童收养为自已的子女。这样的人主观上并不是想残害儿童,但是,他们这种极端损人利己的行为,使受骗儿童的心灵遭受严重创伤,给儿童的父母和其他亲人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也给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带来威胁。因此,对于拐骗儿童的犯罪行为,不论其动机、目的如何,都不应忽视其社会危害性,必须给以应得的惩罚。3、犯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4、犯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对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是必须要依法严肃惩处的,这些人贩子看上去离我们的生活非常的遥远,但实际上每年儿童被拐卖的案例都在不断的增加,直到现在有些被拐卖的儿童都没有被找回来,给家里人所带来的感情伤害几乎是终身无法弥补的,贩卖儿童肯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应该怎么写?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果用地计划有变,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出让,这是法律许可的。为了防止出现土地使用权纠纷......


·寻衅滋事关37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寻衅滋事这种行为就是对当事人道德品质的一面照妖镜,因为在当今这个依法治国的时代下我们没有必要用这么极端的方法,连累其他无辜的行人为自己的私人......


·婚后夫妻的工资是共有财产吗?
      婚后夫妻的工资是共有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不纯正的单位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有的时候受害者要追究的侵权行为的主体就是属于单位的,但是受害者一般情况下思想境界不会提高到对单位犯罪这么高的认知度的,因为一直单位犯罪在我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


·根据法律规定一个人可以写几份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一个人可以写几份遗嘱?根据法律规定一个人可以写多份遗嘱。自书遗嘱在份数上没有要求,一般由自己保管,或者交由指定遗产继承人保管。自书......


·被训诫会有案底吗?
      没有。训诫书是不够治安处罚的一种训诫方式,是行政处罚中的一种。治安处罚都没有案底,这个自然更没有了。训诫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


·司机酒后醉驾怎么处置惩罚?
      司机酒后醉驾怎么处置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


·经济往来行贿多少构成犯罪?
      一、经济往来行贿多少构成犯罪?“经济往来”应包括相关工作人员在职权范围内管理实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中,投标人为了取得投标资格而向......


·嫖娼案件必须要的证据有哪些
      嫖娼虽然在我国够不上刑事犯罪,但这毕竟也是属于违法行为,自然需要对行为人作出处罚,不过往往也不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处罚。而在实际处理嫖娼案件的......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非法捕猎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