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对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但有的当事人

对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但有的当事人在私了之后,觉得自己吃亏了因而又选择报警。那么交通事故事后报案的怎么办呢?在实际生活中这已成为人们极为关注的一个话题。在本文中主要针对此类问题提出了一些有效的法律策略。
   一、交通事故事后报案的怎么办
  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二、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咋办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应当在提出请求后10日内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要不要私了?
   (1)发生事故时不要私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小损失理赔不值得
  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在看完了上述内容后,我们清楚的知道交通事故事后报案该如何处理,此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未通知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未通知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吗?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


·教师工伤残待遇如何确定呢?
      教师工伤残待遇如何确定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


·企业重组后土地使用权增值税怎么缴纳?
      企业重组后土地使用权增值税怎么缴纳?为了适应日益加快的经济发展的步伐,每个企业都应不断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以保证不被激烈的竞争所淘汰。企业......


·一般情况下入职材料有哪些资料需要准备?
      在我们进行面试成功之后,一般是要进行办理入职的,而且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入职材料,以免耽误按时进行入职。那么,一般情况下入职材料有哪些资料是......


·新婚姻法事实婚姻是怎么认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男女之间如果要构成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手续,领取结婚证。不过实践中会......


·如何规避知识产权侵权
      如何规避知识产权侵权企业生产发展当然会涉及到一些技术,而这些技术对于企业来讲就是核心机密,但是实践中也要考虑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的技术是......


·醉驾认罪不认罚上诉的期限是多久?
      醉驾认罪不认罚上诉的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中规定上诉期限,旨在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必要的时间考虑、准备上诉,以更充分地行使上诉权,同时保障第......


·立案监督包括哪些内容
      立案监督包括哪些内容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或者通知其应当立案侦查的诉讼活......


·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说明
      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说明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的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进行继承的。债权债务继承的时候要按照顺序继承,而且继承债务的还要进行清偿。那......


·没逮捕可以监视居住吗?
      一、没逮捕可以监视居住吗没逮捕是可以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


·离婚财产分割法律原则是什么样的?
      在一些诉讼离婚的案件中,不少人会对法官对案件中离婚财产的分割决定有一定的疑惑,觉得在不同的案件中法官可能依据的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不一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