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新刑诉法刑事传唤时间有什么规定

一、新刑诉法刑事传唤时间有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二、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条件1.在采用拘传时,必须严格掌握拘传的条件。拘传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传唤而不到案的;二是不到案没有正当理由,而且有影响诉讼进行的可能。如果犯罪嫌疑人没被传唤或者没有接到传唤,或者虽接到传唤,但因意外的原因,如遇到自然灾害或患重病等无法到案的情况,都不应采取拘传的方法。采取拘传只是为了使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使用戒具必须慎重。如果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时,犯罪嫌疑人没有反抗,就不使用戒具。使用戒具的,一旦犯罪嫌疑人到案,就不再继续使用戒具。2.对于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也就说,指定的地点应当是犯罪嫌疑人当时工作生活所在的市、县的公安局、公安派出所、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等,不能到外省、外市、县。3.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和拘传的时候,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传唤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传唤通知书》及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证明侦查人员身份、讯问任务的证明信。4.传唤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即传唤、拘传所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的拘禁犯罪嫌疑人。对嫌疑人进行传唤,其实也是为了案件的侦查需要,但是传唤的作出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应当出示工作证件,而特殊情况下也是允许口头传唤。另外就是,对于传唤的持续时间,通常情况下最多不能超过12个小时,若情况特殊的话则最多允许不超过24小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醉驾刑事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刑事处罚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


·我国的著作权法保护那些
      我国的著作权法保护那些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


·带凶器扒窃量刑是怎样的
      带凶器扒窃量刑是怎样的一、带凶器扒窃量刑是怎样的量刑标准:(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随义务起算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附随义务起算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附随义务起算违约金的规定是跟合同当中的主义务的违约金计算的时间和相关的具体规定都是一样的,因为附随义务的话,它......


·发明专利驳回情形有哪些
      发明创造申请后除了形式上的缺陷和程序上的失误被驳回外,还存在如下十一种驳回理由:(1)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不是专利法所称的发明。(2)发明专利申......


·不属于延期交房的情形是什么
      不属于延期交房的情形是什么通常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第一,因......


·交通肇事罪分为哪几种?
      交通肇事罪是我们经常听见的一种肇事罪行。那么对于交通肇事罪分为哪几种?我国的交通法律规定下是分为了四大类的交通事故,一种就是轻微的交通肇事罪......


·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建设基础设施时,往往需要大量的土地,那么就需要向个人或者集体征收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法律规定,国家征收土地时,需要向土地使用的个人或集......


·罪犯适用缓刑可以减刑吗
      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判处缓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对私募基金设立人员有什么规定?
      对私募基金设立人员有什么规定?一、基金公司注册流程如下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


·教师掌掴学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教师掌掴学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教师掌掴学生造成严重情况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教师不能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实施其他侮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