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怎么举报注册资本虚假?

怎么举报注册资本虚假?举报注册资本虚假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举报。法律依据:《公司法》(2014)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二、虚假出资的表现1、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往往授意估价机构高估价格,以达到需要虚假出资的目的。2、利用虚假验资的方式虚假出资。由于验资是由中介机构实施的,投资人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的验资报告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3、抽逃出资。投资人在利用向他人借贷、租赁的财产和设备等方式出齐注册资本,公司成立之后,则以各种名义抽走资金,使公司成为买空卖空的皮包公司。三、虚假出资的责任第一,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第二,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第四,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可以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经公司催告缴纳,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一般来说对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虚假情况直接受害的是公司内部投资或有部分股份的股东,如果公司没有如实缴纳登记好的数额资本就整体公司发展的危害,而如果是部分的股东没有缴纳资本才导致虚假状态的,其他股东是有权要求追究经济上的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实习期醉驾处罚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对于酒驾的处罚力度越来越严厉,打击酒驾也是我国交通部门的一个重点,酒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别人生命的不负责任,......


·离婚后彩礼能要回么,彩礼能否要求返还
      很多男方在结婚之前都会按照当地的习俗,给予女方一定的财物,我们称之为结婚彩礼。而要是日后男女很快就离婚的话,那么先前给付的彩礼能要回吗?关于......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人数限定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人数限定一、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如果公司的股东......


·公司借款协议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借款协议书的范本是怎样的?一个公司要销售产品获得利润,不是嘴上说说就能够出的,他必须经过产品设计、生产。宣传、销售、财务和售后等环节和......


·店面转让合同法违约金有上限吗?
      店面转让合同法违约金有上限吗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合......


·为了让未成年人可以健康的成长
      为了让未成年人可以健康的成长,一般都会为其设立监护人,监护未成年人的行为并且给予正确的引导,帮助未成年人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所......


·土地未获审批的厂房拆迁,补偿将何去何从?
      土地未获审批的厂房拆迁,补偿将何去何从?  一、土地未获审批的厂房拆迁,补偿将何去何从?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未获得审批的而建厂......


·犯罪的既遂未遂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的既遂未遂中止的区别是什么?一、犯罪的既遂未遂中止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


·商标许可的类型有哪些,商标许可怎么分类的
      商标许可的类型有哪些,商标许可怎么分类的企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即发放许可证。在使用许可关系中,商标权人或授......


·烟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烟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山东烟台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很多郊区的农村土地都被政府征用。作为被征用土地的一方,最关心的自然是能够拿到......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能减工资吗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能减工资吗?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减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