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继承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如果夫妻有如下情况,即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指定赠与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
(二)夫妻双方有约定
《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婚前约,也可以婚后约。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自然不应属于离婚时分割的范围之列。因此,离婚时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财产在婚前就已取得,这些财产就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
(四)只能归一方的特定财产
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对于夫或妻在结婚之后继承的财产,要区分两种情况对待。若此时是通过法定方式继承,那一般不会明确只由其中一方继承,即此时继承的财产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是通过遗嘱方式继承,并且遗嘱中也说明了只有夫或妻一方来继承,则就不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什么是合同的抗辩权,其特征是怎样的?
什么是合同的抗辩权,其特征是怎样的?对于抗辩权,相信您多少是有一定的了解的。抗辩权是一种对抗权,有很多不同的种类,其中合同的抗辩权就是这一......
·离婚未判决财产怎么办?
离婚未判决财产怎么办?1、双方可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时可起诉。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断了两根肋骨属于几级工伤认定?
断了两根肋骨属于几级工伤认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十级伤残标准中第十二项之规定,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
·古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是什么?
古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是什么?古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是什么一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
·青岛醉驾可以取保候审吗?
可以。《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共有吗?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共有吗?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共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共同拥有的,在有利于保护......
·起诉离婚手续的费用是多少?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一般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外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通过诉讼离婚,则要通过起诉、答辩、开庭审理等程序进行,另外......
·一、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是否有效?
一、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是否有效?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是有效,因为本来在我们国家对于离婚的时候就鼓励大家自己的来进行一个解决,并不需要法......
·收养孩子的手续是怎样的
收养孩子的手续是怎样的收养孩子的手续是怎样的手续:1、申请;2、审查;3、收养人与送养单位;4、办理收养登记手续;5、收养登记。收养登记机关按......
·一、上法庭一定要监护人陪同到场吗?
一、上法庭一定要监护人陪同到场吗?上法庭不一定要监护人陪同到场,分不同的情况。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报案的情形,并不需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