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商标代理机构无效宣告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代理机构无效宣告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标代理机构无效宣告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代理机构无效宣告需要准守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法院审核→宣告无效的流程,具体情形如下:
  
  (一)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
  
  1、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复审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 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类型
  
  (一)商标局依职权进行无效宣告(绝对理由),当事人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二)商评委依绝对理由的无效宣告:主体不限,期限不限
  
  (三)商评委依相对理由的无效宣告: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争议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驰名商标恶意注册的,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商标无效的绝对理由包括: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
  
  商标无效的相对理由包括: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
  
  商标在注册之后,就会成为企业的一种无形的资产,故此若是已经设立成功的公司,希望申请商标的注册,是一定不可以抄袭现有的商标的,即使是模仿,也不能是形状以及功能都相同的商标,否则此类情形一旦被发现,就会被宣告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二级市场公司债券利率怎么算
      二级市场公司债券利率怎么算一、什么是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市场也称证券流通市场(SecurityMarket)、二级市场(SecondaryMarket)、次级市场,是指对已经......


·关于事假的规定
      事假的天数由用人单位通过制订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事假是无薪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规......


·办理动产抵押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需要的资料:1、土地房屋权属证书;2、房地产交易合同申请表;3、双方提供原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2份;4、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关系的......


·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包括什么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包括四种,主要是:1、拘传: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2、取保候审:......


·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有多长?
      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有多长?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有多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租赁期为......


·抢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交通事故面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面部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3、轻度......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股权
      离婚的时候,夫妻共享的股权投资,即所谓的夫妻共同股权,要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那么首先值得疑问的就是: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股权?换句话说,夫妻共......


·法院诉前保全财产担保费用是怎么样收取的?
      法院诉前保全财产担保费用是怎么样收取的?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


·逆向行驶电子眼怎么抓拍?
      逆向行驶电子眼怎么抓拍?逆向行驶电子眼抓拍的是机动车辆的车牌号,而后录入数据库进行认定。1、单行线摄像头一般就是拍摄违反单行车辆进入逆向单行车......


·对行政不作为能否起诉?
      可以。行政不作为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对某事项负有法定管理职责而不履行该职责,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从而向人民法院提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