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1、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
  
  
  1、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够离婚的,即使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也不会同意的,除非是女方有重大过错或者夫妻自愿离婚的才行。
  
  
  2、夫妻感情不和要离婚的,夫妻之间是不存在离婚赔偿的问题,只会产生财产分割的纠纷,除非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以下行为的,才可以要求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至于损害赔偿的金额,法律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要视情况而定。
  
  
  总之,我们都不能认为怀孕期间离婚多分财产是理所应当的,在双方开始讨论财产分割的这个问题之前,法院很有可能都不会受理孕期离婚的这种诉求,就算是女方主动提出来的离婚,若非情况特殊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的。然后财产分割也不是单纯的考虑女方是否怀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司法鉴定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司法鉴定由于其鉴定结果可能会对相关的诉讼案件的案情认定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不管是国家还是申请人对于司法鉴定的规范性都是非常的看中的,为此国家......


·刑事案件追诉期从何时算起?
      刑事案件追诉期从何时算起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


·十八周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十八周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一、十八周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变更姓名申请材料: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2、户口本。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


·公司上市怎样融资?
      公司上市怎样融资?那种方法更好?现在我国有很多上市公司,由于现在市场竞争机制比较强大,所以资金不足的公司只能进行融资来解决公司财政问题,那......


·一、抚养费执行可以到18周岁就停止吗?
      一、抚养费执行可以到18周岁就停止吗?是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子女的抚养费由二人均摊,按照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一半支付抚养费,......


·安置房毁约合同怎么赔偿
      安置房毁约合同怎么赔偿?合同毁约的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没有造成损失的不能要求赔偿,但毁约必须支付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


·在我国有他项权证就有贷款吗
      有很多人也正是考虑到了申请银行商业贷款的还款时间和整体的还款额度等这些因素,所以或者是选择把买房的计划向后推移,又或者是选择其他筹钱的途径来......


·一、父亲过世宅基地上的房子如何继承?
      一、父亲过世宅基地上的房子如何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死亡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都能够由其继承人继承,只要公民依法享有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


·一、离婚时婚前财产怎么分配?
      一、离婚时婚前财产怎么分配?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通常情况下,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予以分割,离婚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商业秘密定义、商业秘密范围、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保密报酬等。法律允许劳动关系......


·私募基金风险如何理解?私募基金有哪些
      私募基金风险如何理解?私募基金有哪些风险对广大私募基金投资者而言,最应该警惕的私募基金风险可以分为六大类:第一信息不透明的风险,由于私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