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非法采矿+采砂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

一、非法采矿采砂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非法采矿、采砂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信息、辩护人信息、非法采矿采砂的犯罪事实、造成的违法后果、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二、格式和内容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一)首部(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4)针对起诉书概括表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看法。(二)正文正文是辩护词的主体。这一部分要写明辩护的理由,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公诉人的指控或一审判决,提出辩护意贝。(1)从被告的行为事实方面。认真分析起诉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分析其中与事实有出入的部分,找出在事实方面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从而提出为被告辩护的理由。(2)从适用法律方面。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找出起诉书在适用法律时对被告人犯罪性质的认定或量刑方面的错误,指出应适用的法律条之,具体阐述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理由和有关证据材料。(3)从被告人自身表现方面。客观地分析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体表现、认罪的态度,发现有利于被告的条件,依照法律规定为其减免责任。(三)尾部这是辩护词的结论部分。要对整个案情和辩护观点作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对法庭提出合理、合法的明确要求,提请法庭给予考虑。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采矿采砂行为的判定,应当结合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辩护人首先应当与当事人就辩护的类型进行认定,如果是作出轻罪辩护的话,则需要首先承认犯罪事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辩护,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作出合法的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事故诉讼要多久,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
      说起交通事故诉讼,相信您都清楚这其实就是因为出现了相应的纠纷,因此需要当事人打交通事故官司。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诉讼要多久呢?换言之打交通事故官司......


·房贷人死亡如何处理房贷
      房贷人死亡如何处理房贷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


·汇票承兑是什么?
      汇票承兑是什么意思,汇票如何使用一、汇票承兑是什么意思?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


·劳动合同纠纷怎样解决?
      劳动争议当中有一种是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很显然这类纠纷主要就是围绕劳动合同展开的。而具体在处理这类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也要注意方式方法,那到底......


·解雇代通知金补偿标准是多少?
      解雇代通知金补偿标准是多少?《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


·刑法扰乱法庭秩序罪有哪些行为?
      刑法扰乱法庭秩序罪,依据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对于携带器械还债有毒有害物质以及传染病源进入法庭,哄闹,冲击法庭,侮辱殴打法庭工作人员,毁坏损坏......


·起诉离婚要多少时间限制吗?
      我国近几年离婚率急剧上升,离婚已经不同于以前的难以启齿,离婚可以双方协商后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到法院进行离婚的诉讼办理离婚,......


·被监护人财产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被监护人财产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


·偷窃后自首承担刑事责任吗?
      偷窃后自首承担刑事责任吗?偷窃后自首承担刑事责任吗?要承担;盗窃超过三千元以上,涉嫌盗窃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积极......


·签完遗赠扶养协议人去世的后果有哪些
      签完遗赠扶养协议人去世的后果有哪些?签完遗赠扶养协议后抚养人去世的遗赠扶养协议终止,遗赠人去世的,扶养人履行了丧葬义务的就可以接受遗赠。《中华......


·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吗
      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吗?一、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吗?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方法和程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