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女方有外遇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分配?

一、女方有外遇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分配?
  
  女方有外遇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配是会照顾男方,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体现在共同财产分割时,对于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具体标注根据按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女方有外遇的这种行为肯定有利于男方争取共有财产,可是,不管是谁有外遇,在法律上并不认同有外遇就必须要净身出户,如果女方自愿净身出户的话双方在财产分配的这件事情上,也就没有什么可争执的了。关于女方有外遇方面的证据,需要男方依法收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合同可......


·天津机动车牌照租赁协议
      天津机动车牌照租赁协议天津机动车牌照租赁协议车辆牌照租赁协议甲方:(车牌拥有方):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车牌租赁......


·保税区转口贸易流程是什么?
      保税区转口贸易流程是什么?对于做进出口贸易的朋友们来说,往往在国外选购了商品有些时候要在保税区进行转口,这样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在国内进行交易,......


·什么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什么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


·诉前财产保全审批时间是多久
      诉前财产保全审批时间是多久?诉前财产保全审批时间是受理以后的48个小时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


·离婚时候写借条能算共同债务吗?
      离婚时候写借条能算共同债务吗?1、离婚手续办理期间写的借条不一定能算共同债务,由于离婚手续正在办理,但是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员约定的期限吗?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员约定的期限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员约定的期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作时,需要与劳动者签订......


·离婚女方争孩子抚养权技巧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如果离婚的话,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我们常说母子连心,对于母亲来说,肯定想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将孩子带......


·一、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够主张?
      一、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够主张?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能够主张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


·我国四级法院分别管辖哪些第一审刑事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是地方各级法院中最高级别的法院,除了审判第一审案件以外,主要担负着二审案件、死刑复核案件、死刑缓期两年案的核准、再审案件的审理工......


·生态环境侵权诉讼中的抗辩理由
      生态环境侵权诉讼中,被告(侵权人)应调查收集证明环境侵权与侵权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一)证明被告(侵权人)未排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