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终身监禁服刑地的情形是什么


  一、终身监禁服刑地的情形是什么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其中对终身监禁的具体适用从实体和程序予以明确,规定: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
  
  
  此外,终身监禁一旦做出,就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此外还规定,有上述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最高法刑二庭庭长裴显鼎说,终身监禁是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一般死缓之间的执行措施,但又比一般死缓更为严厉。
  
  
  《解释》对终身监禁的具体适用从实体和程序予以明确。 一是明确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主要针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 二是明确凡是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决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作出终身监禁,并以此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就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
  
  
  终身监禁不会像别的刑法只要认真悔改或者是做出重大贡献的,都可以减刑,终身监禁是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得影响。根据以上情况可以看出终身监禁有好有坏,具体得还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心态,还是做一个遵纪守法得好公民,才是最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法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合法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


·肇事逃逸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肇事逃逸误工费规定是什么?肇事逃逸误工费规定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 一、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一、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应该收集证据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


·民间借贷是何种法律关系 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是何种法律关系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民间借贷是何种法律关系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一、结婚前分手彩礼还要退还吗?
      一、结婚前分手彩礼还要退还吗“因婚约解除而引起的彩礼退还发生的纠纷,民事案由规定为婚约财产纠纷。”恋爱期赠与彩礼,对因彩礼发生的纠纷应当如何......


·羁押期间工资怎么执行?
      嫌疑人、被告人要是依法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的话,其中如果属于刑事拘留、逮捕则就会被羁押在看守所,但此时毕竟尚未对案件作出宣判,因此也不能确定......


·新婚姻法单独所有的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双方打离婚官司,大部分是出于对离婚财产的争夺。这里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就非常重要,只有共同财产部分,夫妻双方才可以协商分割,而......


·一、上海居转户社保补缴承诺书怎么写?
      一、上海居转户社保补缴承诺书怎么写?上海居转户社保补缴承诺书范文: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补缴基本养老保,双方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和存续......


·订立遗嘱必须遗嘱人本人手写么
      订立遗嘱必须遗嘱人本人手写么订立遗嘱不一定要本人亲手写,可以找人代书,也可以采取别的形式订立遗嘱。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


·生产销售劣药法律责任是什么?
      生产销售劣药法律责任是什么?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犯本罪,对人......


·侵犯商业机密罪怎么判刑
      侵犯商业机密罪怎么判刑?侵犯商业机密罪的判刑标准是3年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