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提起民事诉讼要什么资料

提起民事诉讼要什么资料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1) 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二、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是什么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民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直接影响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间接受本案影响的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比如,婚姻纠纷,夫或妻都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买卖合同纠纷,买方甲逾期不支付货款,卖方乙可以对其提起诉讼,第三人丙一般不能向甲提起要求其向乙支付货款的诉讼。只有在乙怠于行使其对甲的到期债权,对丙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丙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乙对甲的权利。2.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指出被诉对象是谁,是某公民、某单位,还是某公司、企业。没有明确的被告,法律关系无法证实,人民法院也无从开始审判活动。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指当事人通过诉讼想要达到的目的。就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来看,并不是说诉讼就是最好的,只能说很多时候通过其他方式不能解决纠纷的情况下,诉讼其实最终可以让纠纷得到解决,但处理的后果不见得就一定能够让当事人满意。受限于民事诉讼金钱成本、时间成本偏高,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先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纠纷,实在不行再去法院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只对一个人说过算诽谤吗?诽谤罪如何定义?
      生活中如果对一个人心生不满,很容易会对其他人说起这个人的坏话。但是如果随意捏造事实,贬损他人人格,就会构成严重性。有些人可能在当时一时失去理......


·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不包括哪些?
      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不包括哪些?一、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不包括哪些?我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类型除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以外都......


·无期徒刑减刑的限制是怎样的
      被判无期徒刑,肯定是罪刑比较严重的,但对于犯罪分子来讲,在具体服刑期间,还是有机会减刑的,不过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那么您知道无期徒刑减刑的......


·2023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


·孩子的抚养费后期能申请增加吗?
      孩子的抚养费后期能申请增加吗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


·网络诈骗起刑点标准
      网络诈骗起刑点标准我们以前都经历过电话诈骗,短信诈骗。但是,现在由于网络全面广泛普及,加之现在公民信息泄露地太过严重,所以,现在的网络诈骗......


·一、遗嘱公证有关司法鉴定的材料有哪些?
      一、遗嘱公证有关司法鉴定的材料有哪些?1、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


·现在法院的诉讼也是越来越多的
      现在法院的诉讼也是越来越多的,一般法院的诉讼费用根据案件的不同收费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不过一般民事案件的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实际来承担的,当然......


·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 一、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 如果
      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一、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如果企业没有抓住客户的进货规律和各种周期,企业的业务人员每次去收款自然就会十分被动。企......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劳动......


·买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如何处理
      我们看到很多合同里面其实都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的,当然这并不是说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处理。那要是买房合同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