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遗嘱复印件上签字有效吗?

遗嘱复印件上签字有效吗《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一般情况下,遗嘱应为原件,只有复印件,而没有原件的,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所以建议保存原件,或者可以去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以原件为准,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无法核对原件的复印件,是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你还必须要有原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二、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是被继承人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订立的一份财产分配的文书,只要经过被继承人签字盖章,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一般订立遗嘱的时候是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否则对于遗嘱的真实性值得商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判决书下来多久能拿到钱?
      判决书下来多久能拿到钱?法院判决书下来后,仅是从法律上确定了你的权利,至于多长时间能拿到赔偿金要看对方的经济状况、法院的执行情况等具体情况的,......


·行政执法查处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执法查处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什么?一、行政执法查处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什么?行政执法查处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


·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出车祸按什么行业标准算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按照服务行业计算误工费。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


·农村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农村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农村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一、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


·立遗嘱时如何证明老人精神良好?
      立遗嘱时如何证明老人精神良好?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可以去司法部门进行司法精神鉴定,以证明自己拥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及意识清醒、意愿真实,这样才能保......


·经济补偿金需要算加班费吗?
      经济补偿金需要算加班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


·无证驾驶发生事故能认定工伤吗?
      无证驾驶发生事故能认定工伤吗??一、无证驾驶发生事故能认定工伤吗?在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实行的无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在主观上存在一定......


·申请自动离婚怎么弄手续?
      申请自动离婚怎么弄手续?只要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就不存在自动离婚的问题,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才可以解除婚约关系,否则,双方再......


·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怎么计算的?
      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怎么计算的?护理费是什么?意思就是,在交通事故遭受到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生活如果无法自理并且需要他人的帮助这期间所需......


·国家赔偿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律师在现代社会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他一方面是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沟通的桥梁,另外一方面要切实地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也正是因为这样律师事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