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企业雇佣童工罚多少钱?

企业雇佣童工罚多少钱?
  
  一、企业雇佣童工罚多少钱
  
  (一)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1、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2、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3、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1)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2)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3)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4)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二、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应承担下列责任:
  
  (一)对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二)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介绍童工的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对允许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教育不改正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其中对使用童工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
  
  (三)对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使用童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以及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领取个体营业执照者,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对在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进行劳动鉴定 后,其应根据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其应发给童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拐骗童工、虐待童工、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以及对童工人身健康造成其他伤害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企业雇佣童工的行为,不能绝对的说就一定是违法的。因为其实法律中也是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雇佣符合条件的童工,只不过从大部分情况来看,企业雇佣童工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操作。根据规定,就需要对企业作出相应的处罚,而企业在雇佣童工之后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比较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请求海关行政赔偿有哪些途径
      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通过不同的法律救济途径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来实现自己获得海关行政赔偿的......


·亲告罪他人能代为告诉吗?
      亲告罪他人能代为告诉吗?可以由亲属代为告诉,亲告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作为必要条件的犯罪。特点是与公共利......


·根据公司法规定能不能以分公司签合同?
      根据公司法规定能不能以分公司签合同?根据公司法规定能以分公司签合同,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


·诉讼离婚需要多少费用 离婚请律师要多少钱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不管选择哪种方式离婚此时都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的,但相比之下诉讼离婚的费用自然是要比协议离婚的费用低一些的,那究竟诉讼离婚需......


·借款人能要求延长借款的期限吗
      在借款活动中,债务人到期不能还款的情况也是常有的,而对于这种情况,债权人一般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选择不同的解决方案,比如:允不允许对方延期还款......


·假释人员由什么部门监管
      一、假释人员由什么部门监管?假释人员由司法行政机关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


·著作权中哪些权利不可转让
      著作权中哪些权利不可转让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异地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异地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就......


·法院刑诉法审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首先会介入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确定犯罪事实清楚的,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公诉。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是......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会有案底吗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会有案底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会有案底的,因为判缓刑也是建立在构成了犯罪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


·收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一、收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一)哪些人可以被收养?我国收养法规定的被收养人是指由于特殊的原因无法和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满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