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工伤误工费工资能同时主张吗?

一、工伤误工费工资能同时主张吗?《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误工费与工伤期工资是可以主张的。二、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当工伤待遇与民事侵权产生竞合时,除工伤医疗费用外,法律不禁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再获得民事赔偿。《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应当扣减第三人赔偿的误工费,因此职工在已经获赔误工费的情况下,仍有权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有关误工费的赔偿情况应当结合工伤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特别是造成了伤残情况的,在伤残医疗期间内,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待遇,伤员还可以同时主张误工费的赔偿情况,具体情况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何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止?
      何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


·司法鉴定怎样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在申请司法鉴定时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是因为司法鉴定需要具有一定专门知识的人进行,例如对一件玉器进行司法鉴定,涉及了专业知识,一般评估机构都......


·重婚中配偶的确定依据是什么?
      重婚中配偶的确定依据是什么?重婚中配偶的确定依据可以看是否办理了结婚证,以及是否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来进行认定。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变更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变更吗?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能变更的只能是诸如房产等经过了法定登记的财产,其他流动资金类的钱财是没有实名性质而......


·法定监护人起诉状的模板是怎样的
      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我国法律制定了监护的制度。监护人的变更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才可以,但是很多人不清楚如何变更法定监护人,我们将在......


·结婚后一方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
      结婚后一方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


·逃避商检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必须是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


·不动产合同生效条件
      不动产合同生效条件在《物权法》之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动产合同的生效要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不区分物权变动与买卖合同。1984年......


·烫伤工伤鉴定等级标准以及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在高温的环境中工作很容易发生烫伤事件,在烫伤之后,职工会去争取自己应该得到的赔偿金。若是普通的烫伤,用人单位只需要赔偿受伤员工的医院费、误工......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都有哪些组成?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都有哪些组成?一、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都有哪些组成?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都有基本工资以及奖金绩效组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


·交通事故夫妻抚养费可否主张?
      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被害人的死亡,按照规定,交通事故责任方需要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死亡抚恤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对于夫妻一方死亡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