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受理案件
  
  
  立案必须有一定的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为依据,即必须有一定的材料来源。
  
  
  1、受理刑案的材料来源
  
  
  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或举报;
  
  
  被害人的报案或控告;
  
  
  公民扭送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人的自首
  
  
  以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等。
  
  
  2、受案的一般程序
  
  
  (1)、认真对待、全面接受。
  
  
  (2)、对报案人员说明法律责任,防止诬告、错告
  
  
  (3)、询问案件有关情况。
  
  
  (4)、接受报案人、举报人、控告人、自首的犯罪嫌疑人等提交的犯罪证据材料并加以保全或做出其他应急性的处理。
  
  
  (5)、制作笔录或录音。
  
  
  (6)、填写《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二)、初 查
  
  
  简单地说就是侦查机关对所接受的案件材料的初步审查。目的: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以及是否属于受案机关的管辖范围。
  
  
  1、初查的内容
  
  
  从实体上审查犯罪事实是否存在
  
  
  从法律上判断,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从程序上判断该案是否属于受案机关的管辖范围。
  
  
  2、 初查后对案件的处理
  
  
  (1)认为有犯罪事实,应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受案机关的管辖范围的,予以立案,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
  
  
  (2)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受案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9条规定,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首选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3)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受案公安机关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1条规定,对于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4)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指定管辖要制作指定管辖决定书。
  
  
  (三)、立 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依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判明有无犯罪事实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
  
  
  现行刑事诉讼法在第二编第一章中规定了 "立案"程序。
  
  
  (四)、侦 查
  
  
  (1)、选择侦查途径
  
  
  (2)、摸排侦查线索
  
  
  (3)、确定犯罪嫌疑人
  
  
  (4)、突破侦查僵局的方法
  
  
  (5)、突破嫌疑对象,查获犯罪证据
  
  
  (6)、审查判断证据
  
  
  (五)、破 案
  
  
  破案是指所侦查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及其犯罪嫌疑人已经查证确实,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逮捕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拘捕归案的活动。可以在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条件下,进一步查清其全部犯罪事实。
  
  
  (六)、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等有权侦查的机关,对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侦查,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和犯罪嫌疑人做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综合上面所说的,立案侦查一般是已经构成了犯罪才会进行实施的行为,而且在立案的时候也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就要更好的找到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怎么取证对方高利贷
      可以收集写有利率的欠条来证明借款属于法律认定的高利贷。但高利贷一般属于民事行为,不构成犯罪。除非你掌握有对方大量从事高利贷牟利,构成非法经营......


·山东省拒执罪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山东省拒执罪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受理报案→现场处理→责任认定→裁决处罚→损害赔偿调解→向法院起诉。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


·福州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
      福州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福州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一)办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额在10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在当代社会,五六年是身边的朋友还是关系比较疏远的亲戚,都存在着发生工伤的情况,毕竟由于一些工作的性质导致工作危险性大,因此发生工伤的概率就大......


·传播别人的丑事是犯罪吗
      传播别人的丑事信息严重的属于犯罪。故意传播他人隐私信息的,涉嫌侵犯个人隐私,受害人可搜集证据,报警予以治安处罚,也可直接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


·单位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有什么区别
      您知道行贿罪有个人和单位之分吗?他们之间不仅仅只有主体的区别,实际上还有其他明确规定的不同?今天,本站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关于单位行贿罪和对单位行......


·一、 二手房面积差能退房吗?
      一、二手房面积差能退房吗?达到一定的标准就可以退房的,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合同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


·一、同一交通事故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同一交通事故赔偿的规定是什么?同一交通事故赔偿的规定是需要根据当事人受到伤害的具体程度来进行不同的赔偿,这并不意味着在同一个事故当中,他们......


·离婚后孩子改姓,怎么办手续?
      离婚后孩子改姓,怎么办手续?离婚后孩子改姓,怎么办手续?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


·宅基地华侨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华侨可以继承吗?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建筑或者其它设施。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