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刑事诉讼法关于审查起诉的条文有规定审查的期限吗?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审查起诉的条文有规定审查的期限吗?
  
  
  刑事诉讼法关于审查起诉的条文有规定审查只有一个月的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一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一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人审查起诉的期限。
  
  
  二、审查起诉告知书通知犯罪嫌疑人吗
  
  
  会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审查起诉的内容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
  
  
  审查起诉工作在结束之后,检察院就必须要作出起诉或者是不起诉的决定,若是不起诉就必须要说明理由,由于由于证据不足才不能起诉,此时检察院可以将阿案件再次退还给公安机关,要求侦查人员在一个月左右结束侦查,之后检察院会再次进行审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嫌疑人不请律师能自己辩护不?
      嫌疑人不请律师能自己辩护不?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的时候,就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委托辩护人有利于保障嫌疑人的利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诉前财产保全的保证金应该如何缴纳
      诉前财产保全的保证金应该如何缴纳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


·到法院打官司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到法院打官司需要的证据有哪些一、到法院打官司需要的证据有哪些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一)原告(债......


·因不服(2012)扬江宜民初字第0268号判决书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甲,男,1966年10月30日生,住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号&#......


·非法持有毒品罪最少判几年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最少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


·一、租房没到期遇拆迁怎么赔偿?
      一、租房没到期遇拆迁怎么赔偿?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房屋承租人可以主张房屋装饰补偿、......


·交通事故抚养费定义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交通工具的不断发展,给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马路上发生交......


·强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强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实践中经常出现强拆的现象,弄得很多人民群众怨声载道,特别是违法强拆,采用一些非正常的手段违法拆除他人的房屋。但是合法强......


·追讨欠款律师函范本是怎样的
      追讨欠款律师函范本是怎样的如果借款人无法顺利的追回欠款时,往往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你,这个时候,律师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先给欠款人发一封追讨欠款的......


·办理他项权利证流程主要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的登记制度已经在逐步的进行改观和完善了,而且随着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广让您现在对于他项权证都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程度了。实际办理房屋......


·民法总则年龄重新修订后下降到多少?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众所周知,就《民法典》规定民事行为的年龄为十岁,但是重新修订后作出了部分内容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