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般情况下规培违约金怎么算?


  一、一般情况下规培违约金怎么算?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二、违约金上限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当双方签订了相应的合同的也是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来执行的,如果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做出了违约行为后,也是会给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侵犯,所以另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以及解除合同的,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也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之诉的部分条款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之诉的部分条款有哪些?当我们对于案件的审理存在一定的异议的时候,是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自己的异议的。那么,民事诉讼法执行......


·涉外劳务知识问答
      1、问在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应该如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答: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单位可到市外经贸委或浦东新区外办办理通......


·随着现在生活品质越来越好
      随着现在生活品质越来越好,人们也都追求有车有房,道路安全就成为了交通隐患,也是交警们最头疼的问题,但是在拥堵路段行驶或者碰上自然灾害以及雨雪......


·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
      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是什么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


·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审核会过嘛
      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审核会过嘛?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不会审核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中明确注明,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租金追讨怎么解决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租金追讨怎么解决建议您在租房合同到期以后要及时的续签合同的,因为租赁合同到期但是却不续签合同存在诸多的法律风险。有人可能就......


·四年无劳动合同现要签还是不签?
      四年无劳动合同现要签还是不签?工作四年没签订劳动合同,应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什么样的小区无法实行业主自治
      什么样的小区无法实行业主自治?基本上所有的小区都是可以实行业主自治的,业主自治的四个条件:1、小区规模要小小的小区自然住的人比较少,规模也比较......


·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行为该怎样定罪?
      可以说国家工作人员手里基本都是掌握有一定的职权,而有些时候往往就会利用自己的职权来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其中就包括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那对于......


·非法拘禁罪的行为有哪些?
      从罪名定义上看,非法拘禁罪是以强制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有些情况下的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并不一定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网络诈骗20万判刑几年?
      网络诈骗20万判刑几年?网络的迅速发展既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的很大的机遇,也给我国经济秩序的平稳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网络诈骗从网络出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