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受害人申请刑事抗诉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受害人申请刑事抗诉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刑事法律的鬼规定如是受害人想要提出申请刑事抗诉请求就必须在拿到判决书之后的半个月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检察院刑事抗诉书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检抗[ ]号原审被告人……(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服刑情况。数名被告人的依从重至轻顺序分别列出)。原审被告人×××……一案(写明姓名、案由),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年月日提起公诉(对自侦案件,相应改写为“本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对自诉案件,相应改写为“自诉人×××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以×号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作出判决(裁定):(判决、裁定结果)。经依法审查(如果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而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写明这一程序。如果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应当写明生效的一审判决或二审判决情况、有关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程序。然后再写“经依法审查,本案的事实如下”:概括叙写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情节。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围绕刑法规定此罪构成要件特别是争议问题,简明扼要叙写案件事实、情节。一般应当具备时间、地点、动机、目的、关键行为、情节、数额、危害结果、作案后表现等有关定罪量刑的事实、情节要素。一案有数罪、各罪有数次作案的,应依由重至轻或时间顺序叙写。但是,文字应当简明扼要。原审被告人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以下写明对判决(裁定)的审查意见和抗诉理由。层次是:1、“本院认为”之后,先概括指出被告人行为危害程度、情节轻重程度,依法应当如何判决。2、再明确指出原审判决(裁定)的核心之处,明确写明抗诉焦点,如“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等。3、集中阐述抗诉理由,具体分析原审判决(裁定)错误所在,论证检察机关正确意见。抗诉理由可以另分段、分项详细分析论证。)综上所述,为严肃国法,准确惩治犯罪(或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1条(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引用第205条第3款)的规定,特提出抗诉。请依法改判。此致×××人民法院检察员×××年××月××日若是刑事案件已经被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且已经宣判了结果,此时受害人依旧不服,并且可以找出一审时存在过错的地方,此时是可以将刑事案件的相关材料交给检察院,同时提出抗诉的请求的,在提出抗诉请求的同时,也必须说明抗诉的理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复发后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复发后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一般解除劳动合同时享受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就不能再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职工与遭......


·无期徒刑几年后可以假释
      一、无期徒刑几年后可以假释被判处无期徒刑要执行十三年才能假释。法律规定:《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


·在哪种情形下担保物权消灭
      在哪种情形下担保物权消灭一、在哪种情形下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书面合同未签字盖章怎么办
      书面合同未签字盖章怎么办一、书面合同未签字盖章怎么办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


·著作权法保护哪些内容?
      著作权法保护哪些内容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


·行使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行使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随着我国市场的快速发展,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债务纠纷增加迅速,不少债务人在负债以后,为了逃避债务而隐匿资产,或故意不......


·一、夫妻间有无财产侵权一说?
      一、夫妻间有无财产侵权一说?只要不是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夫妻一方侵犯另一方平等处置财产的权利,即构成婚内财产侵权。生活中常见的形式有几下几种......


·弱电工程质量标准的管理方法是什么?
      弱电工程质量标准的管理方法是什么?由于人们对电的大量使用,给用电安全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我们日常生活中用到的电,一般功率比较小,在我国,统一称......


·我国各地结婚要多少钱?
      虽然说结婚的目的是为了找一个能陪伴自己终生的伴侣,结婚要多少钱并不是非常重要,过分重视钱是一种攀比的行为。但结婚的排场还是很重要的,女孩的娘......


·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为多久?
      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为多久?一、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为多久?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


·有前科一辈子要管控吗
      不是的。受有罪判决并被科刑的人在服刑期满或免除刑罚后,在一定的期间内未犯新罪,即视为没有前科。对于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